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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

環境部補助8縣市設充電樁 台南、桃園規模最大

【大紀元2024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環境部推動第2期空污防制方案,以優化我國空氣品質,環境部大氣司長張順欽11日回應媒體,環境部為協助地方政府導入充電動車充電樁,以示範型補助計畫投入新台幣5億元經費,共8縣市通過評比,台南、桃園申請規模最大,2地共占總經費8成。台南預計11月底完成設置。

環境部配合交通部所統籌台灣2050淨零轉型「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共同爭取前瞻計畫辦理友善電動車使用環境。其中,環境部將投入新台幣5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充電樁,採行短期示範型補助計畫,由地方政府盤點後提計劃申請補助,環境部並邀請專家學者審查。

目前共有八個縣市包含新北市、桃園市、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台東縣、金門縣提出計畫並通過評比。台南市長黃偉哲8日透露,已爭取到中央經費2.5億元補助,今年11月底前將於台南市37個行政區,共202處場域設置電動車充電樁。

張順欽表示,因是短期示範計畫,執行期間為2年;8縣市中以台南、桃園申請規模較大,2地方獲評比核定補助就占總經費約8成。

張順欽提到,當時設定就是競爭型的補助方式,目的是帶動各地方政府重視及盤點需求,後續其他縣市可參考此模式的盤點布建,所以在評比作業並未有規模上的限制,也沒有排擠的問題。

至於獲得評比委員青睞的原因,張順欽說,如地方盤點需求大,首長支持,企圖心也強,並願意投注配合款執行等;他說,充電樁設置後,未來無論營運或養護,仍需要地方政府自籌經費。

張順欽說,全台8縣市至少400處公有場域電力改善並導入電動車能源補充設施約1000槍,提供大眾使用。

環境部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執行期間為2024至2027年,結合9大部會,共同投入766億元改善空氣品質。環境部預計投入79億元,持續加嚴排放標準降低工廠及車輛污染排放,也將用於補助電動公車、優化電動公車路網、增設充電樁等,以鼓勵電動車發展。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