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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遭疑涉貪案3開羈押庭 桃院裁定收押禁見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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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灣台北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貪污收賄,三進兩出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地院11日下午召開第三次羈押庭,委任律師與檢方展開激烈功防,歷經4小時後,法官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鄭文燦被控在林口「工五擴大方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第一次聲押庭裁定以500萬交保,檢方抗告成功,第二次聲押庭改裁定1200萬交保,檢方再抗告成功,高院認為,原審忽略被告的「實質影響力」,10日晚撤銷1200萬元交保裁定,發回更裁,桃園地院11日下午2時召開第三次羈押庭,歷經逾4小時開庭,法官最終裁定收押禁見。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向媒體表示表示,依照廉政會8日決議,12日起鄭文燦停權3年,後續視司法調查進度隨時啟動調查及進一步處分。

責任編輯:李世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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