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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活動數據蒐集 國安局:非通保法核准事項

圖為5月24日數萬民眾在立法院外抗議。(宋碧龍/大紀元)

【大紀元2024年06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在節目提到,可用手機訊號分析在立法院外的群眾資訊,引發爭議。國安局表示,集會活動數據蒐集非「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核准事項,國安局不曾也從未有逾越法規的核發行為。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馬文君已排定議案,將於6月12日邀請國安局長蔡明彥率相關情報機關首長,報告「國家如何運用民間通信設施蒐羅國安資訊」,同時也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華電信代表列席並備質詢。報告書目前已送抵各立法委員辦公室。

根據國安局書面報告表示,國安局綜理國家情報工作,依《國家情報工作法》規範,統合情報機關針對足以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資訊進行蒐集、研析、處理及運用。資訊面向包含涉及國家安全或利益、洩漏國家機密、外諜、敵諜、為外國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刺探及蒐集情資等。

國安局表示,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為避免國家安全遭受危害,以蒐集境外敵對勢力情報之必要者,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首長得核發通訊監察書。有關執行境外敵對勢力的通訊監察,包含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在境內、跨境及境外的通訊。

國安局說明,通訊監察為國安偵防重要手段之一,警、調、憲等司法警察機關得依《通保法》第7條規定,聲請對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實施通訊監察;依《通保法》第7條第2項規定,受監察人在境內設有戶籍者,國安局在核發通訊監察書之前,應先陳報台灣高等法院專責法官同意,但情況急迫者不在此限。

針對作業程序,國安局表示,國安局就警、調、憲等司法警察機關涉及境外敵對勢力偵防案件需求聲請,辦理核發通訊監察書,審核過程嚴謹,並確遵相關法律規範,定期、不定期監督執行情形。

國安局說,有關當前熱議的集會活動數據蒐集,因非「通保法」核准事項,國安局不曾也從未有逾越法規的核發行為。

國安局強調,綜觀當前中共對台複合式國安威脅情勢加劇,國安局將持續依法嚴謹辦理通訊監察業務,協助警、調、憲等司法警察機關共同克服偵防工作挑戰,確保國家安全穩固不墜。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