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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四法」成詐騙廣告關鍵字 台藍委:二次詐騙泯滅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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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6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台行政院日前通過「打詐新四法」,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要求境外網路廣告平台配合政府下架詐騙廣告。台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就連「打詐四法」也變成詐騙集團廣告關鍵詞,唯有源頭打擊、阻斷金流的雙管齊下,才能遏阻詐騙,希望政府拿出魄力解決問題。

打詐新四法包含「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及配套的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打詐專法」加強網路平台業者責任,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平台須在台設立法律代表人,若未設立或未下架詐騙廣告,最高可罰2,500萬元;數位部將另訂子法,預期TikTok國際版、Facebook、Google都將受規範。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就連「打詐四法」也變成詐騙集團廣告關鍵詞。(截自立委洪孟楷臉書。)

洪孟楷2日表示,詐騙集團會架設假的律師網站,並在Google投放廣告,「假裝是律師的網站告訴民眾被詐騙怎麼辦」,但其實是一種二次詐騙手法,利用被害人已經被詐騙的焦慮心情,上網搜尋「反詐騙專線」卻看到詐團廣告,病急亂投醫之下再次點擊釣魚網站連結,無疑是在民眾的傷口上撒鹽,行徑十分惡劣,簡直泯滅人性。

洪孟楷說,詐騙集團現在已經囂張到無法無天的地步,如果使用Google搜尋「打詐四法」、「如何防治詐騙」等關鍵字,前幾項搜尋果竟都是高度疑似詐騙集團所投放的廣告,例如「網上詐騙24小時能找回」、「碰到投資詐騙-24小時律師免費諮詢」等,聲稱有專業律師團隊,可免費提供幫助,當天就能追回財產損失等。

洪孟楷質疑,「源頭打擊」講了那麼久,詐騙集團迄今還是能夠在搜尋引擎、社群平台上投放廣告,政府如果不能阻止,無異於助紂為虐,應該嚴格要求搜尋引擎就是不得刊登類似這樣的廣告;或是最起碼也應該要做到實名制,詐團若敢刊登詐騙廣告,政府就能循線追人,才能嚇阻詐騙犯罪一再發生。

此外,洪孟楷也提到,詐騙集團會挺而走險,就是因為有利可圖,政府應「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花了一堆時間、人力成本後收不到錢,自然就沒有人想要去白費功夫,因為「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拿出魄力解決問題,才是人民想要看到的新政府。◇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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