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一山香港綜合報導)保安局(12日)刊憲,撤銷羅冠聰等6名被《港區國安法》通緝人士的特區護照,並禁止任何人向他們提供或處理資金。羅冠聰在社交媒體回應稱,在2021年起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港府聲明可謂多此一舉;劉祖廸則表示,從來沒有擁有過特區護照,質疑港府怎樣取消一本從來都不存在過的護照。
6名相關人士包括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社運人士「攬炒巴」劉祖廸、英國港僑協會創辦人鄭文傑、網台「升旗易得道」主持霍嘉誌與蔡明達。
羅冠聰在facebook回應稱,2020年於英國申請難民時,已經將特區護照交予英國內政部,即使在庇護申請成功後也沒有取回;在2021年起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羅形容「港府聲明可謂多此一舉」。
至於其他根據《基本法》第23條所訂立的措施,羅冠聰稱如果令到仍在香港的朋友感到擔憂,請以個人安全為首要考慮;在政治高氣壓中,希望大家依舊守望相助,即使無法公開支持、討論,亦請勿忘記,請勿失去是非之心。
另一位被撤銷特區護照的劉祖廸亦在facebook發文稱,從來只擁有BNO護照,沒有擁有過特區護照,質疑港府怎樣取消一本從來都不存在過的護照;他笑言,中共港共於「612五周年」動用《基本法》第23條,「慌死(生怕)大家忘記2019年咁(這樣)。值得鼓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見記者公布6項措施,包括禁止向上述6名人士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不可將樓宇租給他們,或向他們租入樓宇;不能夠與他們合夥做生意;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暫時吊銷他們的執業資格及罷免董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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