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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預算修法爭議 藍刪法條綠要彈性

立法院在野黨提《預算法》第83條修法引藍綠爭議。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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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4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提出《預算法》第83條修法,主張刪除第四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規定,民進黨團認為此舉會影響政府編列預算救災。對此,國民黨立委7日表示,特別預算法只刪掉第四款,依前三款法條,依然可針對花蓮大地震編列特別預算。

《預算法》第83條條文規定,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三、重大災變。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對於國民黨立委提出《預算法》第83條修法,主張刪除第四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規定,避免淪為執政黨浮濫編列特別預算的理由,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6日表示,如果年度預算沒有足夠彈性,就是要用第四款,刪除該款就等於把特別預算的彈性和空間都限縮了。

吳思瑤以花蓮強震為例,災後重建漫長,涉修繕橋梁、路基、公路,預算編列需使用《預算法》第83條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呼籲國民黨應虛心檢討。

對此,國民黨立委許宇甄7日表示,《預算法》第83條第四款淪為執政黨浮濫編列特別預算的理由,早在1996年就有「在野黨」看不過去要求提案刪除。當年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以「為避免特別預算編列之浮濫,破壞正常預算體制,有必要嚴格限制特別預算編列之條件」為由,提案刪除。

許宇甄說,2013年時,時任立委林佳龍再次提案刪除,並強調為了避免特別預算制度紊亂財政紀律,在非特殊急迫情形下,不應任意採用。林佳龍的提案,柯建銘、潘孟安也有連署。

她強調,本屆朝野三黨不過半,正好可以理性討論該款是否該刪除。她也提醒民進黨,自家立委也曾經要求刪除該款,用意是要防止正常預算體制被破壞、紊亂財政,替國人把關,避免大量債務留予後代子孫。◇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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