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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大學違反公平工作法 聯邦法院罰款7.5萬

墨爾本大學承認其違反了公平工作法,並在兩名臨時學術人員受到威脅後被聯邦法院處以近7.5萬澳元的罰款。(James Ross/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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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4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帆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墨爾本大學承認其違反了公平工作法,並在兩名臨時學術人員受到威脅後被聯邦法院處以近7.5萬澳元的罰款。

公平工作監察員對墨爾本大學採取了法律行動,因為兩名工作人員投訴稱,他們因要求支付合同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報酬而受到威脅。

據澳洲新聞有限公司網站報導,這兩名工作人員向其上司投訴,聲稱上司威脅他們說:「如果你們要求在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獲得報酬,明年就別指望有工作了。」

其中一名工作人員後來沒有被該大學重新僱用。

根據《公平工作法》,雇主因員工行使工作場所權利而對其採取不利行動是違法的。

法官克雷格·道林(Craig Dowling)發現墨爾本大學在此次事件上兩次違反了《公平工作法》。

第一次是威脅員工,第二次是不重新僱用一名臨時學者。

道林法官在判決書中說,這些工作人員有權為其作為臨時學者所做的工作獲得報酬,他們有權向上級投訴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工作。

道林法官說,這些投訴本不應產生任何後果,特別是當這些員工的工作依賴大學重新僱用時。

他說,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平工作法》。

公平工作監察員安娜·布斯(Anna Booth)說,墨爾本大學承認其行為影響了員工的基本權利。

她說:「不利行為直接破壞了工作場所的法律和員工行使其合法權利的能力,這是不可接受的,

「本案中的這些不利行為正是阻礙人們大聲說出自己權利的工作場所行為。」

布斯表示,公平工作委員會正在調查涉及全國多所大學薪酬過低問題的其他指控,包括未向臨時工支付所有工作時間的工資。

她說:「大學是該機構的監管重點。」

「雇主應採取積極措施,確保他們遵守工作場所法律,

「如果雇主意識到其員工的工資可能過低,包括直接從員工那裡了解到的情況,唯一適當的應對措施就是檢查他們是否向員工支付了正確的工資,並及時糾正發現的任何合規問題。

責任編輯:李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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