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楚君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根據新州政府計劃中的一項改革,如果居住在私人房產中的旅行房車(Caravan)面積超過20平方米,或者接通水電的時間超過6個月,房車居住者將需要獲得市政府的使用權限批准。
目前的法律允許人們無限期地居住在私人房產中的房車裡,只要房車是由主要家庭中的成員使用。
據澳洲人報網站報導,23歲的女孩、諾里斯(Eryn Norris)住在新州中央海岸Kariong父母房產後面的一輛房車裡。
「這(改革)對很多人來說都是巨大的打擊,像我這樣年齡的人,包括像我祖父母這樣年齡的人,很多人希望擁有安全住房的人都將受到損害。」她說。
「我曾考慮過租房,但在大學期間,租房是不可能的。租房太貴了,所以我們考慮了各種不同的居住方式,一些適合我們的方式。」
「我們最終都想擁有自己的房子,但要想擁有自己的房子,年收入就必須超過10萬元,而剛從大學畢業,這幾乎不太可能。」她說。
VanHomes公司總裁魯索(Vito Russo)說,這種改變是不必要的,尤其是在住房危機期間。
他對澳洲天空新聞說:「目前的提案將加劇住房危機。」
「我們不反對更新立法,但肯定還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VanHomes的大部分客戶包括試圖省錢的年輕人、想離孫輩更近的祖父母、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和家庭暴力幸存者。
他說:「有些市政府希望你通過開發申請(DA)程序,一旦完成DA程序,你可能會面臨長達12個月的延遲,以及25,000到30,000澳元的額外費用。」
新州規劃廳長斯卡利(Paul Scully)在給天空新聞的一份聲明中說,擬議的改革旨在確保更高的移動房車安裝的安全性。
聲明說:「現行法規對旅行房車公園、預製住房和移動房屋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查以來,已經過去了30年。」
「該行業發生了很多變化,有好有壞。我們希望把重點放在行之有效的方面,並在此基礎上再接再厲。」
「在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微型住宅和移動房屋成為永久性第二住宅時,我們也希望讓我們的市政府在規劃當地設施和基礎設施時能放心。」
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人可以獲得特別豁免,在未經市政府批准的情況下,可在後院的房車中居住長達兩年。
改革提案將於今年晚些時候審議。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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