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欺詐、幽靈捐款 中國富豪覃輝紐約認罪
【大紀元2024年03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3月18日,56歲的中國億萬富翁覃輝(Qin Hui)在長島Central Islip的紐約東區聯邦法院認罪,他被控以他人名義進行政治捐款、移民欺詐和製造假身分證件。覃輝,又名「李木林」及「卡爾」,曾被《福布斯》雜誌列為億萬富翁,並經營香港的娛樂公司SMI文化。他是原大陸最奢華的夜總會「天上人間」的老闆。
根據認罪協議,覃輝同意放棄其美國合法永久居民身分,並接受遣送至美國以外的國家。法官決定在5月14日宣判。自2023年10月2日被捕以來,覃輝一直在獄中。他可能面臨最高27年的監禁。
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皮斯(Breon Peace)、聯邦調查局紐約分局局長史密斯(James Smith)、國稅局刑事調查紐約特別探員法托魯索(Thomas Fattorusso)和國土安全部調查紐約臨時特別探員基根(Erin Keegan)共同宣布了覃輝的認罪。
根據法庭文件,從2021年的紐約市競選開始,覃輝利用他的財富招募和補償代表他做政治捐贈的人,向紐約和羅德島的政治競選組織非法捐款,合共11,600美元。導致這些競選委員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向聯邦選舉委員會提交了虛假的捐款報告。
具體而言,有人代他向一位紐約市公職候選人的競選委員會,一位代表紐約東區國會選區的國會眾議員,以及羅德島州一個國會眾議員候選人分別捐款,事後覃輝給這些捐款的人頭「報銷」。也就是俗稱的「幽靈捐款」或「稻草人捐款」,意圖規避捐款的法律限制或隱瞞資金的真實來源。
競選財務記錄顯示,覃輝在2021年3月向亞當斯捐款2000美元。根據紐約市競選財務的規定,綠卡持有者可以向競選活動捐款,並參與紐約市配比基金計劃,該計劃對競選市長、公益維護官或主計長並參加公共匹配資金項目的候選人的個人捐款上限為2100美元。
在向亞當斯捐款九個月後,聯邦檢察官稱,覃輝在2021年12月「開始尋找人頭向這位未具名的紐約市公職人員及其相關委員會提供超過1萬美元的捐款」。
據檢察官稱,至少有一個人在同年12月8日代表覃輝向這位紐約市公職人員捐了1000美元。第二天,覃輝與一名未具名的同謀(綠卡持有者)通話,希望能找到更多「人頭」,後者告訴他,將協助他開展這項工作,預計能夠謀得2萬美元的「人頭」捐助。
* 綠卡欺詐
此外,作為認罪的一部分,覃輝承認,他在2019年4月提交了虛假資料,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永久居民(LPR)身分。
在申請綠卡時,覃輝謊稱自己從未使用過其它名字,否則將受到偽證罪的處罰。而事實上,2008年,一名中共政府官員向覃輝提供了「李木林」(Muk Lam Li)這個化名。從2008年到覃輝申請綠卡期間,他獲得了李木林的身分證明文件,包括一張香港身分證、一張中國身分證以及香港護照。這些證件上有覃的照片,但出生日期與覃不同。
2017年9月,覃輝使用李木林的化名從中國向一個美國銀行帳戶轉帳500多萬美元,其中一部分用於購買他居住的曼哈頓豪華公寓。
覃輝還承認他以欺詐手段獲得佛羅里達州的駕駛執照。2020年12月,覃輝從紐約前往佛羅里達州,在佛羅里達州高速公路安全和機動車輛部(FLHSMV)申請駕照。
當時他是曼哈頓和長島老韋斯特伯里(Old Westbury)的居民。但他在佛羅里達州的申請表上簽字,聲明他居住在邁阿密的一個地址是「真實和正確的」。事實上,他從未在邁阿密居住過。但為了證實這一虛假說法,覃向佛羅里達州FLHSMV的官員出示了虛假的邁阿密地址,以及覃輝名字的假銀行聲明和梅西百貨的信用卡對帳單。
在佛羅里達州FLHSMV向覃頒發佛羅里達州駕照後,他向銀行和一家汽車保險公司出示了該駕照作為身分證明。
根據中國大陸媒體此前的報導,覃輝作為資本市場巨鱷、「卓京系」的老闆,他的背景異常神祕。自2000年短短四年內,他利用卓越投資和于2003年2月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SMI公司這兩個運作平台,迅速建立起了「星美傳媒帝國」,有「中國民營傳媒富豪第一人」的稱號。
* 持斧砍門鎖、掐前妻脖子
覃輝去年10月被捕後,檢控官在反對他保釋時,對他的行為進行了全面分析,為此案提供了更多的細節。
根據起訴書以及助理檢察官Bradley T. King去年向法庭提交的拘留備忘錄,覃輝涉及虛假陳述和家暴等系列法律違規行為。
2023年9月22日,長島的Old Westbury村警察局接到一通911緊急電話,稱覃輝用斧頭破壞了他前妻(代號J1)的臥室衣櫥門,該門安裝了電子鎖。當時,覃輝手持斧頭,他的未成年兒子和前岳母都在場。警方接到911電話後前往,拍攝了J1的臥室衣櫥受損和斧頭的照片。
同日,警方逮捕了覃輝,起訴他刑事破壞罪。檢控官說,2022年7月25日,覃輝還在一次爭吵中,對同住的J1勒頸。
* 對司法系統的不合作
除了涉及使用假名、人頭捐款和刑事破壞案,覃輝還被湖州創泰融元投資管理合夥企業追討4.5億美元(案號21-CV-9221)。2021年,湖州創泰融元投資公司入稟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要求承認並執行中國法院對覃輝的判決。也就是中國原被告之間的金錢給付之債,要在紐約追討。
檢控官指出,就在湖州創泰融元投資公司向紐約法庭提交申請不久,覃輝將他在長島Old Westbury的房產所有權轉移給了他的前岳母和前妻J1,僅以十美元的價格進行了一系列交易。交易的時機以及區區10美元的轉讓價,暗示這筆交易並非出於真正的商業目的。
在2023年8月24日,該民事案的法官發現他「違反了本法庭的每一項發現命令」,從而裁定他「民事藐視法庭」。法庭進一步得出結論,「有強有力的證據表明覃輝的不合作是故意的,並且他已經毀滅了證據。」
具體來說,法庭回顧了覃輝拒絕提供開啟他的手機密碼,法庭命令他交出手機進行取證影像處理,並指出他「反覆對原告律師和取證影像專家大喊大叫」。最後,覃輝聲明他「寧願坐牢也不願提供他手機上的資訊」之後,法庭「對覃輝實施了逮捕」。
估計當時覃輝短暫被捕後,又被釋放了。因為他緊接著在2023年9月22日用斧子砍擊J1的臥室衣櫥門電子鎖,被控刑事破壞。此時,他已知道J1被要求兩週後在民事訴訟中作證,他在該案中被控進行虛假轉移住宅給J1和岳母,意圖詐騙他所欠債權人的4.5億美元。
* 通過前妻申請美國綠卡
覃輝是通過前妻J1在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間提交的申請而獲得美國綠卡。J1在為他申請綠卡的過程中,無論是填寫I-130還是DS-260表格,外國公民配偶都必須誠實地聲明是否曾使用過「其他名字」,而覃輝聲稱他未曾使用過「其他名字或別名」。
然而,在接受FBI探員約談時,他承認了他的謊言。
2019年1月30日至4月30日,FBI探員多次約談他,討論他如何取得一份李木林的身分文件。這是因為他於2018年6月8日從香港返回紐約,在肯尼迪國際機場入境邊檢時被發現攜帶一張印有他照片和李木林別名的香港身分證。
覃輝最初對FBI探員謊稱自1995年以來未使用過其他名字,但後來承認,他大約在2008年從中國官員那裡購得李木林的別名,為此花了10萬元(未知貨幣)。他表示,他知道在中國用別名是違法的,但他仍然用李的相關身分文件從中國前往香港、歐洲和台灣。
在2017年9月至11月期間,他使用李的別名從香港的銀行賬戶電匯約500萬美元給J1在美國開的銀行賬戶,其中一部分用於購買曼哈頓的豪宅。時間在J1為他提交綠卡申請之前。
在與FBI深入討論了他的假身分文件後,他決定從佛羅里達州公路安全與機動車輛部(FLHSMV)詐取一張佛羅里達駕照。2020年12月20日,他從拉瓜迪亞機場飛往佛羅里達州邁阿密。
在騙得佛羅里達的駕照後,他於2022年6月23日將詐取的駕照提供給紐約州車輛管理局(DMV),以換取紐約州的駕照。
檢控官指出,覃輝即使在FBI反覆就他多年非法使用別名進行問話之後,仍然企圖明目張膽地欺騙佛羅里達州政府機構,這進一步證實了對覃輝的確鑿證據,「顯示他完全無視美國的法律和司法系統。」
*用李木林之名乘私人飛機往返中國
此外,他還用李木林的名字乘坐私人飛機,從長島法明代爾的共和機場飛往芬蘭,以及從JFK機場飛往中國。一封2016年6月4日的電子郵件顯示,一家私人飛機運營公司(代號JD公司)的員工確認覃使用別名李木林乘坐私人飛機。該郵件明確指出:
「有兩件事情大家必須明白。一是關於飛機所有者的保密性,這點與其他飛機無異。我們所討論的是與地勤、民航局、服務供應商等的外部溝通⋯⋯你絕不可以向他們透露,Mr X, Y, Z就是所有者。但對於PAs、運控中心和JD公司的內部溝通,這裡並沒有太多的秘密。因此,如果我們說覃先生在機上,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這位客戶更特殊的地方在於,他在往返中國時使用了不同的名字和護照。在內部,PAs、運控中心和JD公司都知情,但當然不能對外透露。我們只需告知乘客名單上會有李木林即可。」
上述郵件證實覃輝使用別名李木林乘坐私人飛機往返中國,並未向包括美國民航當局在內的第三方披露其真實身分。
至截稿時,覃輝的律師沒有回覆大紀元記者的置評請求。
覃輝目前被關押在布碌崙29街的聯邦監獄(MDC Brooklyn,Metropolitan Detention Center),和另外一名中國流亡海外的億萬富翁郭文貴在同一棟樓中。而號稱在10年內被中共黨魁習近平召見三次的親共僑領、因構陷法輪功而落網的前美國天津同鄉會會長陳軍也在此處關押。
* 檢察官: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
「覃輝今日認罪,承認自己肆無忌憚地進行欺騙,向聯邦選舉和移民機關以及州政府機構撒謊。」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皮斯18日在聲明中表示,「確保選舉誠信和打擊競選捐款欺詐是司法部的重點工作,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無論其財富或社會地位如何。本辦公室將嚴厲起訴所有向政府機構撒謊以達到自己目的的罪犯。」
國稅局刑事調查特別探員法托魯索表示:「覃輝是中國公民,卻在美國進行非法政治捐款,隱瞞了捐款的真實來源。這不僅不道德,也違反了法律。他來到美國,取得假簽證,故意違反我們的法律,然後試圖掩蓋自己的行為。國稅局刑事調查部門將繼續運用我們的專業知識,與執法夥伴合作,揭露並追究那些認為自己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人。」
責任編輯: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