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基隆「辣椒粉摻蘇丹紅」相關事件產品回收中

人氣: 16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24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秀媛台灣基隆綜合報導)基隆市衛生局持續追蹤「辣椒粉摻蘇丹紅」事件,3月9日-3月10日新增2案通報與基隆市有關,基隆ˊ衛生局表示

113月03月09日媒體新聞報導台南慈光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津棧及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紅辣椒細粉-千里紅製售之「B.B十三香辣油(有效日期:2026/1/1、2026/1/21、2026/1/28)」等批號產品,販售至基隆市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計206瓶,同日,確認基隆市不分批號169瓶已全數完成下架,且架上已均無陳列販售。

113年03月10日南投縣衛生局通知該縣金福華食品貿易有限公司使用津棧公司辣椒粉(檢出蘇色素)有效日期1150503製成「金福華」品牌商品。基隆市2家業者,分別進貨「福華牌川味麻辣醬」72罐,當日現場下架47罐,已售出25罐給一般散客、「福寶牌沙茶醬」498罐,現場下架66罐, 432罐分別售予10家下游業者,3/10即完成下架,,目前陸續回收中。

自1130207起陸續接獲各縣市通知,截至113年3月10日止,與基隆市相關「辣椒粉摻蘇丹紅」有12案。輸入品項包括:家用四合一調味料組合細粉紅辣椒、「蝦味先(香辣口味)」、手工蔬菜捲、菜䔕餅、韓風濃縮部隊鍋七味、韓式餡及紹辣醬、朝天椒細粉及朝天椒、香辣豬肉乾、雞心椒粉及雞肉川丸子、B.B.十三香辣油、沙茶醬等,皆已完成下架,並確認架上已無陳列販售。

基隆市衛生局表示將持續追蹤問題紅辣椒粉流向,杜絕違規產品於市面上販售及供應。另也呼籲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輸入、加工、販賣、通知相關廠商進行自主預防性下架,並於24小時內通報基隆市衛生局,違反者將依食安法第7條規定及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民眾如有購買到摻蘇丹紅辣椒粉相關品項,皆可攜帶產品及發票至原購買單位辦理退貨,相關不合格產品資訊,可上食藥署網站查詢(網址://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2886)。

責任編輯:陳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