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報導)一宗集體訴訟案指控安省長期護理廳長疏忽,週二(2月6日)獲安省上訴法庭開綠燈。
此前,安省高等法院已為此案開了綠燈,省府不服,提出上訴。在週二公布的裁決中,安省上訴法庭維持了高等法院的裁決。
該案的四名主要原告,他們的父母在長期護理院,因感染了COVID-19而死亡。他們訴訟說,雖然省府在當年1月底就知道長期護理院的居民特別容易染疫,但沒有頒布保護措施,直到為時已晚;如果政府早點採取行動,數千人的死亡和染病本可以避免。
安省上訴法院也維持了高等法院的另一裁決,原告對安省衛生廳長、安省衛生廳首席醫官等提起的指控,不獲准許。
上訴法院稱,長期護理廳長與安省衛生廳長、首席衛生官的職責不同;後兩者的職責是為了一般公眾利益而行事,而不是為了「保護特定個體的利益」,而《長期護理院法》旨在保護長期護理院居民。
安省長期護理廳於2019年成立,此前一直隸屬衛生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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