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醫美電波拉皮死亡 麻醉醫:醫美麻醉應納規範

人氣: 86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24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近日一名女子到台北市中山區某醫美診所,進行拉皮等醫美療程,最後因在麻醉後血氧濃度不穩,送醫搶救不治,引發社會關注。麻醉專科醫師表示,是時候,讓所有醫美麻醉納正規範疇了。

根據警方調查,49歲邱姓女子7日下午前往台北中山區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皮秒以及肉毒施打等療程,術前進行麻醉後,卻導致邱女血氧濃度不足,緊急通知救護車送醫,送醫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抵達馬偕醫院搶救後仍然宣告不治。

該診所發聲明回應,本診所一向秉持醫療專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範及醫療常規操作,然醫療過程中,仍發生了不可預期的風險,事件發生後,本診所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隨即通知119並將患者送往醫院搶救。

北市衛生局9日上午再次前往稽查該診所,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陳怡龍說明,現場設施設備與本局核准登記事項相符,當日負責手術,及麻醉吳姓醫師有事先完成報備支援至該診所執行醫療業務,案內施做手術及麻醉均由醫師親自執行。

陳怡龍表示,有關手術及麻醉是否需兩位醫師執行,需視不同手術類型或病人情境判定,該診所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仍持續調查中。

另外,陳怡龍表示,本案事件醫師若是因業務過失經法院判刑確定後,本局接獲法院判決通知書後將依據《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醫師懲戒辦理。

台灣麻醉醫學會前鎮靜委員會主委、麻醉專科醫師蘇百川也在社群媒體發文表示,2018年時,一連串醫美診所無麻醉醫師在場的麻醉相關意外,間接或直接導致在2018年9月6日修訂《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法》),對部分醫美整形手術的麻醉資格及規範做了明確的訂定。

依目前除在執行《特管法》第25條有規定的8項手術,包括削骨、中臉部、全臉部拉皮、大量抽脂、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的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術時的麻醉資格有所規範限制外,其他的光電、醫美、或整形手術並沒有規範。

蘇百川說,政府雖然有醫策會推行的診所美容醫學品質認證,目的是以「安全」為基礎,保障民眾的就醫權利。但辦理多年以來,參與的診所機構偏少,且該認證將評鑑項目分成「美容手術」以及「光電及針劑注射治療」兩類,美容手術又是以診所自行選填有在執行的進行認證。

蘇百川指出,只有當診所勾選的項目,有《特管法》前述8項的手術內容時,才會真正進行對麻醉鎮靜安全的查核,像是以目前報載的電音波,因為它屬於光電治療的部分,就不會在醫策會現行診所麻醉鎮靜安全查核的範圍內。

蘇百川說,麻醉醫師的專長在於保護病患的安全,維護病患舒適,預防危險的發生,及早偵測異常,且校正可能的危險損害。不論在國內外,都已是一個專門的學科。

責任編輯:呂美琪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