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2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會12月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或70至79歲間罹患二期癌症以上者,在聘僱外國看護時免經醫療機構以「巴氏量表」專業評估。民團憂心,家庭看護與家事工將更混淆,衝擊中重度失能家庭。
「巴氏量表」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之評估量表,主要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的情形。一般申請外籍看護工時,需要由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傳遞單與巴氏量表來進行評估。
三讀條文規定,雇主在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時,被看護者凡年滿80歲以上或介於70至79歲間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此外,被看護者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其評估與認定方式應會同衛福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定之;另,該法第46條第1項第9款「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文字,修正為現行分類「家庭、機構看護及家庭看護工作」。
提案者之一的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表示,身為臨床醫師最大的困擾即「巴氏量表」,因為常有申請案未過堆積,讓醫院壓力很大。他認為,外界雖擔心開放後將湧入幾十萬移工,可能會排擠真正需要的人,但僱用移工需負擔成本,且無法獲得任何居家照顧相關福利或補助,加上日本、韓國正在用更高的薪資價碼搶人,台灣更不可能氾濫,先觀察3個月、6個月的申請數量便可知。
勞動部憂衝擊重症家庭
根據內政部與衛福部統計,我國80歲以上人口有91萬人,其中健康人口約53萬人,勞動部指出,即使只有三成的健康長者提出申請,也會產生16萬名家庭看護移工的人力需求,加上每年自然增加約1萬的人力需求,預計將產生十多萬的人力缺口。
勞動部表示,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有22萬7千人,此次修法預期新增大量移工需求,將直接衝擊家中有重癱、長期臥床、插管的失能者家庭,可能因移工「棄重擇輕」而更難找到或留下外籍看護工資源。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認為,鬆綁外籍看護申請,應看被照顧者需求,而非年齡。她表示,外籍移工供不應求,看護的勞動力市場進入賣方市場,將導致外籍看護選擇雇主,重度、重症失能家庭會請不到看護工,再加上不僅日、韓,台灣產業界也在搶移工,聘僱看護工的價格一定會大幅上漲,經濟弱勢家庭會苦不堪言。
79歲以下獨居失智恐成弱勢
台灣失智症協會祕書長陳筠靜則建議,應即刻起開始追蹤家庭看護移工轉換工作的理由及比例,原本照護家庭身分、後續轉出狀況等,若發現真的對於有需求者產生排擠效應,應設停損點。陳筠靜說,特別是失智症患者就算僅輕度失能,因疾病特性導致溝通等照顧困難,許多失智症家庭反映,私下加薪才能找到人已是常態。
陳筠靜表示,並不是80歲以上長者才有照護需求,比方說79歲以下獨居或家庭量能較薄弱者、年輕型失智症患者等,恐怕都將會成為弱勢一群。
長者未失能 應避免過度照顧
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陳筠靜直言,為了國民健康,政府應該要鼓勵民眾避免過度依賴24小時照顧人力,否則會影響培力還有自立生活,當仍有自立能力時,應該要予以重視,這是預防延緩失能、失智的重要關鍵。
身心障礙聯盟祕書長洪心平則警告,80歲以上尚未失能或輕度失能的長者很多,以過去的服務經驗來看,臨床上照顧越十全十美,太過「茶來伸手、飯來張口」,長者的退化速度越快,即便家中長者有失能或需要陪伴的狀況,建議還是要以長照專業服務優先,不要急著想聘家庭看護移工。◇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