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環境部30日宣布,2030年我國減碳目標將相較2005年減量至26至30%,僅次於日本;電力排放係數目標0.319,以及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六大部門階段管制目標,並預計於明年2月7日舉辦「第三期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目標(草案)」公聽會並同步直播,以期開啟社會對話。
環境部30日依《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告「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將我國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量目標,提升為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即26%至30%,較2022年國發會發布的國家自訂貢獻(NDC)的減量最高25%提高5個百分點。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這是很務實的目標,有信心可以達到,且在考量目前國際政經局勢,未來對氣候變遷議題的重視程度可能的變化、全球最新氣候科技發展,以及國內AI用電需求提高、《財劃法》修正後對氣候資金投入的不確定性提高,將減碳目標的彈性從加減1%擴大至加減2%。
彭啓明表示,比對亞洲鄰近各國,以設定相同基準年(2005年)計算,台灣2030年目標僅次於日本的減量41%;展望未來,明年初將透過第3次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提出接軌國際的2032、2035年國家減碳新目標。
根據環境部規定,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噸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需進行盤查登錄及查驗,2026年正式依盤查量繳交碳費。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預計明年起將擴大碳盤查對象,但僅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登錄作業,無須第三方查驗,現階段也不會納入碳費徵收對象。
蔡玲儀表示,預計新增盤查家數約500家企業,包含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大專院校、連鎖便利商店、超市、電信業、旅館業、鐵路及捷運運輸、客貨運輸、22家醫學中心、約300家製造業,應於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
蔡玲儀說,製造業部分,擬擴大為年排放量達1萬噸的業者就需要盤查;針對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大專校院、旅館業、鐵路、捷運運輸等,全公司全年用電量達2000萬度,或者單一場所全年用電量達1000萬度,即需要進行碳盤查。
蔡玲儀說,即日起將預告本次階段管制目標草案,預計2月7日將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之後會報行政院;擴大碳盤查相關草案預計明年1月中前預告,若順利盼能於2月底前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