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環境部為提升廢舊手機回收率,26日公告相關應遵行事項,明定業者應在營業場所內設置廢手機回收設施,並於出入口標示回收方式,並避免洩漏手機個資、提供消費者回收廢手機優惠,自2025年元旦起實施;另要求2026年以後生產、輸入的手機,需標明分類回收標誌。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指出,智慧型手機年年推陳出新,台灣每年銷售約500萬支,而手機零件含有許多化學元素,若回收將能減少大量新材料開採及減少碳排,但我國回收率目前僅約12%,有超過五成的民眾將舊手機閒置在家;經調查發現,閒置在家的原因包含不知道回收點、缺乏回收獎勵,以及擔憂個資外洩等。
為鼓勵民眾將舊手機回收,環境部訂定「應執行廢行動電話回收、循環服務與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業者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要求手機品牌及販售業者協助負起回收責任,除了於營業場所內設置廢手機回收設施,並於出入口標示回收方式、採取適當銷毀或防範措施外,也應避免洩漏手機個資、提供消費者回收廢手機優惠,將於2025年元旦起實施。
而為了讓手機回收行動能持續推進,環境部期盼,業者能推出手機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循環服務,自2026年起,製造、輸入的手機均需標示分類回收標誌,相關業者應該提報前一年度手機循環率年度執行成果報告,循環率應達15%以上;未達成者應提改善計畫,若隔年仍未達成,將依照《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規定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