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男貸款15萬後去世 銀行要求罰息被駁回
【大紀元2024年12月27日訊】12月27日,「男子貸款15萬後去世銀行要求罰息」登上熱搜。
《現代快報》報導,江蘇淮安市民徐大(化名)曾在手機銀行貸款15萬元,不到一個月,徐大因意外去世。其妻子郁某繼承房產,兒子徐某放棄財產繼承。
四年後,銀行起訴要求徐大的妻子和兒子償還貸款、利息、罰息。
今年12月25日,淮安市中級法院公布了這一案例。
法院表示,因徐大去世,其生前與銀行間的金融借款合同關係,轉化為郁某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係。郁某應在繼承徐大遺產範圍內承擔還款義務,並按約支付貸款期限內的利息及按照LPR利率標準支付貸款期限外的利息。而銀行主張的罰息本質是一種違約責任,因徐大是意外去世,並非故意違約,且銀行在該貸款本息均未按月償還時,未自力催收,一直放任該情形存續近四年,導致損失的擴大,故對銀行的罰息主張不予支持。
上述話題引起網民廣泛關注。不少網民認為,銀行本就不應該主張罰息。
還有一些網民對銀行四年未按月催收本息提出質疑。
「夢回20158」:有些銀行故意不催收的,等利息和違約金漲夠了就直接起訴借款人。
「明鑫木藝」:四年沒有催收,不應該是超過訴訟時效嗎?
「奇貓國國王d4」: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種情況銀行可能根本沒打算收回這筆錢,這點從四年都沒有催收能體現出來,但是帳不能這麼一直放著,也沒有人敢拍板說這筆帳就算了。所以起訴是最好的方法,法院只要判了說不用給罰息,那銀行這邊就好處理了。
責任編輯:方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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