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譴責港府通緝令 何良懋:傳遞明確信息
【大紀元2024年1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欣文加拿大溫哥華採訪報導)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12月24日宣布,國安處宣布懸紅100萬通緝6名「潛逃海外」的港人,包括加拿大公民;並刊憲對另外7人「指明為潛逃者,並指明施行的措施」。作為其中一個被懸紅通緝的加拿大人,資深媒體人何良懋就此事回答了本報記者的提問。
1. 在聖誕節前夕遭到香港當局懸賞通緝有什麼感受?
何良懋:選西方人的平安夜,有特別因素的。
第一,(香港)警方年底都要做一個年度結算。拿了香港政府納稅人的錢——130億港元做國安經費,都要做點事,要向北京共產黨交差。
第二,就是選擇24日的原因,因為香港平安夜之後就會放一個聖誕、新年假,趁著這個時間發布這些通緝、制裁,或者是要撤銷什麼,就可以使西方報導的曝光率減少,使他們面對西方傳媒查詢的壓力就會大大減輕。這個是一個刻意的安排——避開。
2. 香港當局為什麼要對被通緝者進行劃分?
何良懋:我覺得它(港警)這次整個布局有些漏洞,第一就是為什麼會有撤銷7個人的護照、特區護照和資金來源,或者是禁止處置資金以及取消做董事的資格。但是另外那些通緝者,又沒有這類這樣的處理?
如果他在海外,就是不在港警拘控的能力範圍,或者是空間之內,照理說對於他們的財產,對於他們的很多專業資格為什麼又要有時間上的區別對待呢?
就是讓人覺得好像是湊數,總之做點事情。對我們海外的香港人社區來說,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不過你看,(兩組人)分別都有一個「香港議會」的代表(袁弓夷與何良懋),我有一個直覺,它主要是要打擊「香港議會」。
3. 如何回應香港當局所指控的罪名?
何良懋:當局列出的那些個通緝的罪名,都很有意思。第一公投,第二自決,第三自治,那些字眼全部都是很正面的。
《基本法》說50年不變,都是講港人自治。所以自治有什麼罪呢?
自決在香港都不會成為一個罪。這個現在聯合國來說,叫住民自決,原文叫做Self Determination,並不含有任何顛覆國家或者是勾結、或者是反對任何政府,而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價值,尤其是殖民地要脫離宗主國之前,通常都有一個叫做SOP,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他肯寫出來我也覺得很有意思。
在香港搞公投也都不構成罪行,香港都可以自己搞公投的。我們那些垃圾袋要不要收費啊,你搞一個垃圾袋收費不收費的公投何罪之有呢?香港現在立法會90席,有地區直選的20席,但都是有分區直選。
4. 被懸賞百萬通緝 害怕嗎?
何良懋:第一,我們沒有條件去害怕;第二,我們都沒有心理的障礙,不覺得這件事會令我們感到很恐懼。
我們已經將這件事當作是海外香港人的一種責任,或者一種職份。我們是要繼承2019年反送中,甚至更早的占中,甚至更早2012年反國教的香港人的抗爭精神。抗爭時代提倡的口號是:香港人有責任。這種責任就是要將這個建設香港的責任,放在我們的肩膊上,我們現在在海外行使它。
香港是一個東西方文化的最佳薈萃,一個很好的環境,有這種英式的文化的薰陶,同時都有中華民族的文化的底蘊,在世界上似乎都找不到比香港更好的地方。共產黨徹底摧毀了香港。
港府的財政赤字,到2025年3月底,最保守估計應該都是2000億的赤字,同時我們現在很擔心香港的財政儲備,已經走向靜態清零。因為習近平一個違反香港人的意願的獨裁決定,香港現在也變成了一個政治淪陷區。我們香港人就要將香港恢復為原來應該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地方。
5. 懸賞通緝能否阻止港人參加「香港議會」選舉?
何良懋:懸賞通緝不會阻止港人參加「香港議會」選舉。
因為怕「港版國安法」的人不是今天才怕的,2020年這個「港版國安法」已經立法。我們宣布成立籌委會是2022年7月,所以這種恐懼,實質上已經消化到一定程度。接下來就是香港人,選擇繼續做順民還是反抗到底。
中共把本來香港人享有的、按照基本法原來有的雙普選,都變成了一個罪名,連參加初選都有罪,判了45個人坐牢,那些香港人都感怒而不敢言。我們「香港議會」其實就是恢復香港人應該行使的公民自決,就是香港的人行使他們自己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我們是透過一個「議會選舉」,推動一個自主自己的命運,將聲音發揮在選票上。所以這次再看清楚一點,應該說是「炳強舞劍,意在議會」。
6. 香港政府此舉能起什麼作用?
何良懋:它列出我們的罪,特別是我的罪,就像幫忙將我們「香港議會」的理念宣揚出去一樣。我覺得是間接免費宣傳。
現在這個通緝對我和袁弓夷先生,只有推動的作用,只有促進的效應,只有宣傳的果效,我們覺得沒有任何負面因素。
香港有一個YouTuber叫做王岸然,他在這個通緝之後出了一條片子,他說警方國安處「有鬼」,他們原來是曲線救「香港議會」。列出的罪名,是要告訴人家,原來香港議會是搞這些東西的,所以我們就要通緝他。
我覺得這個通緝反而從客觀上使更多人知道,「香港議會」未死,原來他們緊鑼密鼓在後面籌備,搞到現在香港國安處沒辦法,要發聲了。
現在就「很感謝」香港警方國安處,看著我們宣傳資源不足,幫我們一把,所以我們會將鄧炳強列為我們「香港議會」籌委會的「年度風雲人物」。
7. 加拿大公民為何成了香港潛逃犯?
何良懋:這個就是長臂管轄。香港人就算去到海外、入了美籍、英籍、加籍、法籍、德籍,中共都會說你是中國人,你回香港,你首先就是中國人。這種強迫將血緣、或者是種族的身分,當作國籍的身分,在國際法上是不合法的。
我定居加拿大27年,雖然我的原居地是香港,但我入了加拿大籍,我宣誓了效忠加拿大,我就是加拿大人。它怎麼可以在我回香港的時候,就逼我做回香港人?
現在很多入了外籍的香港人回香港,它都問來問去,希望你用香港身分證入境。如果你以香港人身分入境,在香港了出事的時候,你就沒有外國領事保護權,這其實就剝奪了香港人移民拿到外國身分後所享有新國家的領事保護權,這就是因為共產黨的專政的方式。
8. 加拿大外長就此事發表聲明 有何回應?
加拿大外交部長趙美蘭(Mélanie Joly)同日就香港政府此舉,代表加拿大政府發表了聲明。聲明表示:
「加拿大強烈譴責香港當局對民主人士和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發出國際通緝令並取消其護照的行為。港府通緝的目標包括加拿大公民以及與加拿大關係密切的人士。
「香港當局發出威脅、恐嚇或脅迫加拿大人或在加拿大的個人,試圖通過這些手段在海外進行跨國鎮壓,這種行為是不能容忍的。
「香港當局將這些人作為目標,僅僅是因為他們為民主和人權發聲,行使了言論自由的權利。
「這些個人是根據香港版《國安法》被針對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已呼籲廢除該法律,因其與香港的國際人權義務相背離。
「加拿大重申此前的呼籲,要求廢除北京當局在香港強制實施的《國安法》,停止對根據該法律被起訴的個人的訴訟,並撤銷所有相關通緝令和懸賞。
「加拿大將繼續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何良懋就加拿大外交部長的聲明做出回應:
「加拿大外長趙美蘭就香港警方國安處發出新通緝令和撤銷七個遭懸紅追緝港人護照事件,迅速作出回應做法,值得讚許,尤其是她凸顯了加拿大公民正當行使言論自由,卻遭中共作出了跨境鎮壓的追捕令,如此長臂管轄式的威脅絕不能接受。
「另外,趙美蘭重申加拿大政府要求中共應馬上撤掉『港版國安法』,同時也要取消所有針對政治犯的通緝令,這是渥太華正確的訊息。」
何良懋同時寄語加拿大聯邦政府,也不要忽略加強保護這些正遭外國通緝令所逼迫著的本國公民人身安全。
何良懋表示:「2022年7月的時候保安局通緝我,是沒相片的;苦苦等待了兩年零四個月,終於通緝公告上有了照片,別人就不會以為通緝是假的了。所以對這個聖誕禮物,當然要『多謝』鄧炳強了。」◇
責任編輯: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