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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賣車便反悔 重慶女為解約 吃住車內90小時

重慶一女子賣車後反悔,住在車中90小時。圖為二手車商和夏女士在協商。(視頻截圖)

【大紀元2024年12月25日訊】重慶一女士剛將車賣給二手車商就反悔了,為了開走車,她在車中吃住了90小時。該消息登上了百度12月25日熱搜

據封面新聞12月24日消息,12月16日,一位姓易的女士和她的丈夫林先生找到在重慶從事二手車生意的夏先生,想要出售一輛長安越野車。雙方協商後,夏先生決定以40,500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把車收購。

但是在雙方交易之前,易女士的丈夫林先生卻把車抵押給了第三方公司,換來15,000元的借款。

夏先生又與夫妻倆再度協商,雙方最後確定夏先生先向易女士支付25,500元,再將剩下的15,000元支付給押第三方公司。

第三方公司證實,16日當天,夏先生便向他們支付了15,000元。同時,易女士也拿到了剩餘的25,500元。

簽完合同、款項支付完,夏先生拿著車輛的行駛證,把車開回了車行。

令人意外的是12月19日,易女士給夏先生發消息說,兒子生病了,有張醫保卡在車上,需要到車裡找一下。夏先生便把車行的地址發給了易女士。

當晚,易女士卻帶著警察來到車行要求退車,在沒得到想要的答案後,易女士竟然就直接住進了車裡,而且還不下車了。

夏先生嘗試與易女士協商,易女士表示,夏先生退車,自己退錢,但只退25,500元,另外給到第三方公司的15,000元卻不會退,讓夏先生找押車公司要。但夏先生表示收車時花了40,500元,憑什麼只能拿回25,500元。

在易女士住進車裡的時間裡,夏先生也多次勸說易女士下車協商,但易女士就是不接受,甚至還把車輛的擋風玻璃砸壞。

從19日晚上到23日中午,易女士一直待在車上,前後差不多90個小時。夏先生說:「她吃喝拉撒都在車上,我還給她點了外賣,準備了熱水和被子,可是她一直拒絕溝通。」

夏先生本來邊做二手車生意,邊拍視頻做自媒體,這場「退車風波」讓他自己成了視頻裡的主人公,吸引眾多網友前來圍觀。很多網民認為夏先生很冤。

而易女士向封面新聞解釋自己住在車裡的原因,她之所以住進車裡是因為「夏先生吃了車險回扣。」易女士表示,賣車之前其丈夫林先生向夏先生支付1350元的車險,而這筆錢不應該付給夏先生。

但夏先生認為,關於車險該不該買,怎麼買,完全是夫妻二人的「內部矛盾」,跟他一個外人沒有絲毫關係。他判斷易女士之所以要退車、要吃住在車裡,根本原因「是易女士與林先生之間的家庭矛盾」。

在易女士吃住在車裡的這段時間,夏先生還多次嘗試聯繫林先生,可對方始終沒有接通電話。

12月22日,夏先生選擇向警方求助。23日中午,經過雙方協商,夏先生決定將車退還給易女士。易女士歸還夏先生30,000元,她的丈夫林先生則通過打借條的方式,分三個月還給夏先生9000元,剩餘的1500元,有1350元作為車險費用,還有的150元,夏先生表示,經過這麼一折騰,那點錢就不要了。

隨後,易女士便把車從二手車行開回家。

對於此次糾紛,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張江濤律師表示:「在本次糾紛當中,易女士與夏先生的機動車買賣合同從現有證據來看,屬於合法有效,且機動車已經完成了交付,雙方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張江濤認為,易女士在沒有任何法定的合同變更條件出現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不應該得到法律支持,而且還應承擔違約責任。而夏先生的通過報警請求排除前車主對車輛所有權的妨礙是合法的。

很多網民也認為易女士的做法欠妥。「明少保1」表示:「很多國人對規則的理解就是,有利於我就堅持規則,無利與我就一哭二鬧三上吊。」

網民「暴風與閃電」則對二手車商的做法表示不解:「為啥作為二手車商,要收個有質押的車?」

責任編輯: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