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聯邦政府提出新的航空賠償規則,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或取消時,即使是由於不可控的「特殊情況」,也需對乘客提供賠償。這一提議旨在進一步保護乘客權益,並簡化相關規定。
加拿大運輸局(CTA)近日宣布了《航空乘客保護條例》的修訂案,提出以下主要變化:
- 航班延誤至少兩小時時,航空公司需提供餐食,並在必要時提供過夜住宿。
- 航班取消、延誤超過三小時或乘客被迫下機時,若乘客選擇退款,航空公司需在15天內完成,而非現行的30天限期。這與美國和歐盟的規則接軌。
「特殊情況」如安全威脅、機場關閉、飛鳥撞擊、惡劣天氣或飛機損壞等,仍屬航空公司無需賠償的不受控因素。但新規中,航空公司仍需承擔某些額外責任。
簡化規則減少爭議
自2019年《加拿大乘客權利憲章》生效以來,航班中斷被分為三類:
- 航空公司可控制的因素導致的中斷。
- 航空公司可控制但出於安全原因導致的中斷。
- 航空公司無法控制的外部因素導致的中斷。
目前,僅第一類情況需對乘客作出賠償。然而,這種分類系統過於複雜,容易引發爭議。數據顯示,自2019年以來,加拿大運輸局已收到超過15萬起航空旅行投訴,其中許多至今仍未解決。
聯邦交通部長阿南德(Anita Anand)表示,新規則將消除乘客賠償權利的灰色地帶。她強調:「這些修正案將確保問題更快得到解決,同時平衡保護乘客權益和支持航空業競爭。」
修訂案目前正處於公眾反饋階段,為期75天。
對航空公司的新要求
根據修訂案,航空公司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需承擔責任:
- 航班重新預訂:如果航班取消或乘客被拒載,不論是否屬於特殊情況,航空公司必須為乘客重新預訂航班,包括安排合作航空公司的航班。
- 連程航班保障:乘客因前序航班中斷而錯過下一航班,航空公司需負責為其重新預訂後續行程。
此外,新法規將航空公司違規行為的最高罰款額從現行的2.5萬元大幅提高至25萬元,增幅達10倍。
成本與影響
聯邦運輸局預計,新規實施後,航空公司每趟客運航班的年均成本將增加約0.99元,總計10年內成本增加約5.12億元。這一變化旨在促使航空公司更積極履行責任,減少乘客的旅行不便。
新規則不僅提高了乘客的權益保護水平,也對航空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未來,乘客在面對航班中斷時,將有更多明確的保障措施。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