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立委翁曉玲15日透過臉書表示,她提案修法目的是為了避免發生少數大法官持偏頗的法律見解就作出重大憲法判決的危險,而她作為立委、憲法學者,念茲在茲的是國家憲政體制健全,而憲法裁判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無論如何,應當堅持下去。
翁曉玲表示,本人提案修法憲法訴訟法,將得參與憲法裁判的大法官現有總額明定為憲法所定法定員額15人,而非實際留任在職者,並且提高大法官評議門檻從1/2至2/3,目的是為了避免發生少數大法官持偏頗的法律見解就作出重大憲法判決的危險。
翁曉玲說,試想,依據現行法,若大法官有多人缺位,於未補足人數前,只剩3、4位大法官,甚至極端情形只剩1位大法官就能作出憲法裁判推翻現行法律與否決人民的釋憲聲請案,合理嗎?
翁曉玲指出,過去舊法時代曾有過大法官採3/4或2/3同意門檻的規定,且運作多年,也從未有人質疑這些規定違憲。司法院前院長許宗力早在1999年出版的論文集中即指出,釋憲的可決人數,純粹是合目的性考量的政策問題。他更進一步指出:「將違憲審查的可決人數從二分之一提升至三分之二,應尚不致於與法理有違」。
翁曉玲強調,立法院理應要善盡把關大法官之責,不能讓不適任的候選人成為司法院正副院長和大法官,否則一旦作成嚴重影響人民權利、國家重要制度和憲政秩序的錯誤、不當的憲法判決時,將難以補救,這才是真正的恪遵憲法。
因此,翁曉玲認為,憲法法庭是否能如常運作,關鍵點在於大法官能否補齊,而大法官提名權在總統,只要提出適當人選,大法官自然能順利補上,不會發生憲法法庭停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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