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0月09日訊】台灣勞動部9月4 日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會後勞動部長宣布,自明年元旦起,每月最低工資從27,470元調升至28,590元、時薪從183元調至190元,兩者調幅均為4.08%。何部長表示,本次最低工資調升,月薪預計有189.5萬名勞工受惠,時薪約有67.68萬名勞工受惠,總計將有257.18萬名勞工受惠;受惠勞工占比方面,本國勞工占比86%、移工占比僅14%,並非只有移工受惠。何部長強調:照顧邊際勞工為首要。
最低工資已全球化
關於最低工資或基本工資訂定、調升的利弊得失是一個古老的課題,筆者自1980年起就開始為文評論,也承接過政府多次的研究計畫,迄今40多年的看法始終一致,畢竟這是最典型的「價格管制」、是「價格低限」的標準案例。基本的經濟學教科書中告訴我們,最終結果是「失業」出現,而且是「低技能者」,也就是所謂的「邊際勞工」失業,這幾乎是一個在經濟學家中沒有爭議的話題。
不過,最低工資政策如今可說已是全球化,根本不可能廢除,而且1990年代實證研究最低工資的影響效果,竟然有得到「提高最低工資負面影響很小,且不會使就業率下降,也不一定會使工作機會減少,對受僱人數也沒影響」的「關於『勞動市場』」的新見解」。而提出此新見解的大衛・卡德(David Card)教授,在1995年就因為這個研究獲得美國經濟學界最高學術聲譽的「克拉克獎章」,且2021年又因而獲頒諾貝爾經濟學獎。如此一來,最低工資的實施是「利大於弊」就好似被確定了。不過,事情並非這麼單純!
儘管卡德在1990年代曾和克魯格(Alan B. Krueger, 1960~2019)發表了多篇關於美國最低工資的影響論文,且在1995年出版《迷思與量測:最低工資的新經濟學》(Myth and Measurement: The New Economics of Minimum Wage)這一本書,凸顯其「提高最低工資的負面影響很小,而且提高最低工資並不會導致就業率下降,也不一定會使工作機會減少,對受僱人數也沒有影響」這個與先前其他人的研究相反的結論。但卡德對這個「有極強的政治意涵」議題,卻不肯公開表明立場或做政策建議,似乎只認定是學術研究。不過,這個研究結果卻時常被作為最低工資立法政策的有力論據。
其實,即使是卡德只認定的學術研究,也受到強烈批評。已故的199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人力資本和勞動經濟巨擘貝克(G.S. Becker)教授,在1995年於美國《商業週刊》專欄上的〈調高勞工最低工資,就會降低就業機會〉這篇專文,已就此爭議說的很清楚。他指出,德州A&M大學的迪爾(D. R. Deere)和威爾屈(F.R. Welch)教授,以及芝加哥大學的莫菲(K.M. Murphy,1997年克拉克獎章得主)教授等人,在美國經濟學會所舉行的會議裡,就指出卡德的研究本身犯了嚴重錯誤,舉例而言,聯邦最低工資於1990年及1991年提高之後,紐澤西州的青少年就業人數減少的幅度,就已經比賓州大了許多。這是為什麼該州在1992年自行調高最低工資後,就業人數的降幅沒比其他州來得大的原因。因為資方在第一波調升最低工資時,就可能料到該州的最低工資在次年還會調升一次,因而先行大幅削減了工作機會。
提高最低工資一定會降低就業機會
貝克指出,很多研究證明調高最低工資會對就業狀況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卡德和克魯格的研究是有問題的,不能拿來作為反證。相反的,由迪爾、莫菲和威爾屈所作的研究顯示,聯邦最低工資於1990年及1991年分兩次由3.35美元調高到4.25美元以後,青少年、高中輟學者,還有技術層次低的勞工,他們的就業機會的確是降低了。貝克認為他們的看法是對的,因為他們已把當時的經濟衰退因素列入考慮。貝克下結論說:「『提高最低工資會降低就業機會』的定論,連神通廣大的人都很難駁倒。既然政治人物的功力還沒有那麼高,就不應該試著提高最低工資。」
我同意貝克的說法,畢竟最低工資是典型的「價格下限」政策,在基本經濟學教科書中都作為教學的標準案例,也就是「供給過剩」是結果,在勞動市場裡就是有人找不到工作,亦即失業,而最低工資是針對「邊際弱勢勞工」市場,影響的只是「邊際勞工」,不只工作機會減少,還會阻礙他們接受訓練的機會,但因這些邊際勞工相對少,在整體勞工中占比低,往往被忽略,而實證研究難以捕捉到他們,以致於會得到影響小或沒影響的結果。其實,卡德的實證研究也得到負面影響很小,而受到負面影響的就是這些弱勢的「邊際勞工」呀!
邊際勞工和廠商是受害者
遺憾的是,這些弱勢邊際勞工原本是最低工資立法所要保護的對象,結果卻反而受到傷害,落得「原先有半碗飯吃卻變得無飯可吃」下場,是標準的「愛之適足以害之」、「到地獄之路往往是好意所鋪成的」事例。而且僱用這些邊際勞工的廠商也往往是「邊際廠商」,或是中小企業,它們是利潤薄且無力調整生產方式,在最低工資實施及調升下,減產、甚至關門是很可能的。
雖然卡德本人不會公開表明立場或做政策建議,但其研究卻時常被作為支持最低工資立法的有力論據,是不是類似「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呢?
此外,正如奧國學派掌門人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在1944年所言:「經濟學家斷言,最低工資率並非提高賺取工資者生活水準的適當手段,他既不是『勞動的構陷者』,也不是勞工的敵人。正好相反,建議用比較合適的辦法,來改善賺取工資者的物質幸福,正是他為他們的幸福成功,所能做出的最大貢獻。」而已故的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弗利曼(M. Friedman)早在1962年就在其經典名著《資本主義與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第十一章〈社會福利措施〉中寫說:「如果有人要找一個例子,說明政府措施的實際效果,往往恰和那些出於善意而支持政府措施的人所預期的背道而馳,那麼,他所能找到的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大概莫過於最低工資法了。
最低工資法的許多支持者,理所當然地悲嘆工資率太低的事實;他們認為低工資率是貧窮的一個標誌;他們希望透過取締低於某一下限的工資率來減少貧窮。然而,事實上,一旦最低工資法真的有效,它的效果顯然只是在增加貧窮。國家能夠立法規定某一最低工資率,但是,國家很難要求雇主按照那最低工資率,繼續僱用所有先前按照低於那個最低水準的工資僱用的人。繼續僱用那些人,顯然不符合雇主的利益。因此,法定最低工資的效果,是使失業人數高於沒有最低工資限制的失業人數。
只要低工資率事實上是貧窮的一個標誌,則那些因最低工資法而失業的人,恰好是那些最不能放棄他們過去一貫得到的那份收入的人,雖然那份收入,在表決贊成最低工資法的那些人的眼裡,實在微薄。他在1980年又說:「最低工資法要求雇主歧視低技術能力的人。」畢竟「最低工資法實際上是一項規定雇主僱用低技能的人是『違法』的法律」。
最低工資法增加了無家可歸者
加州大學經濟家塞思·希爾(Seth J. Hill)2023年6月發表的一篇題為「最低工資和無家可歸」的論文。希爾利用住房和城市發展部及其他來源的資料,研究了2006年至2019年期間的100個城市,以確定工資下限與無家可歸者之間的關係。研究結果是「將住房和城市發展部的行政資料與州和地方最低工資法合併表明,最低工資會導致無家可歸者人數增加。當城市將最低工資提高10%時,相對無家可歸者人數就會增加3%至4%。」
是的,希爾的論文不會成為最低工資法與無家可歸者之間關係的最終定論,但它提供了更多證據,證明了最低工資支持者經常忽視的一個頑固現實:最低工資法往往傷害了其旨在幫助的人。
說到底,正如約翰·密爾提摩(John Miltimore)所言:「幾十年來,提高最低工資會帶來不利的後果,這幾乎是一個普遍接受的經濟研究。許多經濟學家經常指出,這些不利後果,包括失業,往往落在技能最少和最不受重視的工人身上。」而且,「對於許多苦苦掙扎的人來說,低薪工作並不是『剝削』。這是一條生命線。」信哉斯言!!(//mp.weixin.qq.com/s/_Dmrm5lctQ6cJFJWTeMc0w)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責任編輯: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