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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院建溜冰場惹禍 萬錦業主被令拆除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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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0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楚方明多倫多報導)萬錦於人村一名業主想不通,為什麽後院可以建游泳池,不可以建溜冰場?市府跟他打官司,他敗訴,市政府勒令他拆除溜冰場。但他還不放棄,繼續申請許可,希望市府能網開一面。

據CityNews報導,大約4年前,在疫情封鎖期間,兩個孩子的父親馬丁·羅斯(Martin Ross)決定在後院為孩子建一個溜冰場。

然而,羅斯大動干戈建溜冰場,引起了眾鄰居的不滿,將他告到市政府。

市府調查發現,羅斯不經市府許可,擅自砍樹和建溜冰場,對他罰款,並要求他拆除溜冰場。

市府表示,羅斯所在的地區和他的住宅(建於1859年),屬於歷史遺蹟地區和遺蹟房,必須遵守《安省遺產法》和市府相關規定,不得擅自改動房子。

羅斯承認,他建造溜冰場沒有申請市府許可,他不經許可砍伐樹木而被市府罰款,這點他認錯,並交了罰款。

其實,羅斯曾申請了歷史遺產改造許可,遺產委員會也請求市府批準,但市府拒絕。

市府多次要求羅斯拆除溜冰場無果後,將其告上法庭。因為未經許可建溜冰場,羅斯敗訴。他後來聘請律師上訴,仍敗訴。法院賦予市府權力,勒令羅斯拆掉溜冰場。

羅斯心有不甘。他又重新申請許可,希望市政府能重新考慮,網開一面。他說,相關規定中,並沒有說明,後院不能建溜冰場。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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