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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罪犯遭驅逐 維州法官培訓引憂

維州治安法官們受到培訓,可判處被告11個月零15天的刑期,令罪犯不會在刑滿後被驅逐出境,而且要避免將販毒者判處入獄,令人不安。(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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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秀媛墨爾本編譯報導)近日,維州的治安法官(magistrate)在接受培訓時,被告知如何判決才能避免戀童癖和毒販等暴力移民罪犯被驅逐出境。維州州長表示已要求檢察長調查此事。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該培訓是近日維州治安法官職業發展課程的一部分,一些參加者稱這次培訓「令人不安」。

在培訓過程中,治安法官獲知如何對簽證持有者判刑以避免他們被驅逐出澳洲。

培訓者舉了一個假設的例子,涉及一名剛到澳洲的越南學生,他多次性侵犯一名8歲兒童。

培訓者建議判處被告11個月零15天的刑期,這樣罪犯就不會在刑滿後被驅逐出境。

聯邦法律允許將在澳洲居住不到10年、並被判處1年或1年以上監禁的非公民罪犯驅逐出境。

《太陽先驅報》還獲悉,治安法官們還受到培訓,要避免將販毒者判處入獄。一位知情人士說:「這種縱容犯罪的做法完全是社會主義的玩法。」

聯邦政府最新數據顯示,在過去5年中,因兒童性犯罪而被取消簽證的人數從104人下降到27人。

法院發言人不願回答有關培訓的具體問題,但並未否認《太陽先驅報》報導中所描述的任何細節。

根據維州司法學院(Judicial College of Victoria)的說法,如果罪犯在服刑後被驅逐出境的可能性會使刑罰更重,或者可能導致罪犯失去在澳洲永久定居的機會,那麼這種可能性可以成為一個相關的量刑因素。

但是,法院不得將驅逐出境的可能性視為減刑因素,除非驅逐出境確實會給罪犯帶來困難。

維州可以在量刑時考慮驅逐出境的可能性,但其它一些州禁止此做法。

2014年聯邦立法的修改使取消簽證的罪犯人數從2013/14年度的76人激增至2015/16年度的983人。這一數字在2023/24年度降至244人。

維州州長艾倫(Jacinta Allan)表示,《太陽先驅報》的報導令人擔憂,她已要求總檢察長賽默斯(Jaclyn Symes)調查此事。

她說:「我要說的是,我對今天(10月28日)的報導有些擔憂,我已經和總檢察長談過了,她將與法院談論此事。」

「我不會發表公開評論,我只會說這一報導引發了一些擔憂。」

「我不會插手律師和法院之間的對話,並承認法院負責這項培訓。法院是本州的獨立機構。」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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