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根據新州提出的一項法規草案,16歲以下兒童將禁止使用電動滑板車(E-scooter),而在某些區域,電動滑板車可以與汽車、自行車及行人共享道路。
在新州,人們可以購買電動滑板車,但在公共場所行駛卻屬違法。新州有大約50萬輛電動滑板車。
據澳新社消息,週一(10月28日)新州發布的法規草案建議,允許電動滑板車在自行車道和共享步道上行駛,但車手必須讓行人讓路,並遵守20公里/小時的限速規定。
在公路上行駛的最高限速為50公里/小時。
此外,車手必須佩戴頭盔,血液酒精濃度不得超過0.05。除首都行政區外,所有行政管轄區內的電動滑板車車手都至少要年滿16歲。
新州交通廳長海倫(Jo Haylen)表示,在其它各州都已出台了相關法規的情況下,新州電動滑板車的使用仍處於法律灰色地帶。
「我們想解決這個法律上的反常現象,」她對澳廣電台說。
新州政府表示,他們計劃將幫助該州實現增加電動交通設備(包括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自行車)所帶來的好處。
這些設備將減少小型汽車的出行,減輕停車位的壓力,並使火車站、工作場所、服務設施和零售區更容易抵達。
根據提議的草案,地方政府將保留管理共享電動滑板車的權力,包括設定速度限制和禁止其在地方政府轄區的部分或全部區域行駛。
共享電動滑板車的試點目前正在高嘉華(Kogarah)、臥龍崗(Wollongong)和其它一些地方政府轄區進行。
由於人們擔心車手在結束行程後會將電動滑板車丟棄在人行道上,悉尼規模較大的地方政府將於週二(10月29日)向市議員介紹使用電動滑板車的利弊。
責任編輯:李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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