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6歲女生遭11歲男生潑開水燙傷 官方稱惡作劇
【大紀元2024年10月15日訊】9月底,廣東韶關乳源瑤族自治縣一名6歲女童在學校打開水時,被同校11歲男生潑開水燙傷,傷情被確診為二度燙傷。校方、當地教育局稱,涉事男生的行為是惡作劇,遭網絡砲轟。
10月11日,廣東乳源丘先生告訴《新京報》,他女兒在學校打開水時,一名高年級學生稱幫擰蓋子,隨後潑開水把他女兒燙傷,他女兒臉、胸口和大腿被燙傷嚴重。丘先生妻子稱,不排除女兒被故意傷害,事發後已經報警。
另據廣東廣播電視台旗下「觸電新聞」,女童係廣東韶關乳源乳城鎮中心小學就讀一年級的學生小妍(化名),小妍父親丘先生稱:「她裝水裝到一半的過程中覺得水比較燙,想要倒掉,旁邊一個高年級的男同學說幫她倒,他拿到水之後從我女兒頭上正面就倒下來。」
小妍被確診為二度燙傷。丘先生稱他女兒臉上、胸口、肚子和大腿都有被燙傷,其中大腿被燙傷最嚴重。
二度燒燙傷指的是傷及真皮層,尚殘留皮膚附件。若無感染等併發症,3週—4週可愈。因修復過程中間有部分肉芽組織,故留有瘢痕,但基本保存了皮膚功能。
《新京報》記者前往乳城鎮中心小學走訪,相關負責人稱,學校直飲水機平常供水水溫在40℃,事發當天,小妍使用的飲水機出現異常,水溫過高。隨後,六年級男同學臨時起意惡作劇,才發生被燙傷事件。
該校校長說:「同學報告給老師的時候說有高年級男同學給受傷的女孩子潑水,沒有講清楚是水溫異常高溫的情況下潑水,我們的老師潛意識認為是平時40℃飲水用潑的,所以沒有意識到嚴重性。」
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教育局副局長稱,涉事男生對受傷孩子所實施的是臨時起意的惡作劇,不是蓄意或惡意實施的情形,學校負有安全管理責任。
極目新聞發表評論文章說,稱女童被潑開水是惡作劇未免太輕率。
「惡作劇」一詞指的是故意與他人開玩笑、戲耍、互相捉弄的行為,本身帶有調侃娛樂的意味,無法成為對事件的正規定性。在小女孩傷情嚴重、身心遭遇巨大痛苦的情況下,將事件形容成「惡作劇」,無論如何都顯得過於輕率了,這是對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二次傷害,也會引發輿論的不滿。
文章說,從法律角度來看,涉事男生的行為已明顯構成了對女童的人身傷害,儘管他是未成年人,可以免於承擔刑事責任,但並不意味著他就可以當作無事發生。
法律博主、微博大V「刑法楊豔霞」說:「正是教育局的這種態度才導致校園霸凌越來越厲害!11歲,用開水潑別人,怎麼會沒有故意?他怎麼不用開水潑自己呢?能不能承擔刑事責任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沒有辦法。但不能連『故意傷害』這件事都不承認!」
媒體人、微博大V「凱雷」發文說:「典型的校園霸凌!校園霸凌為何屢禁不絕,圖1不就是答案嗎,教育局大事化小、學校卸責,老師包庇,警方都明確故意,居然韶關乳瑤小學就能包裝成『惡作劇』,實在是卑鄙至極!」
責任編輯: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