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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醫院急重症病床未依約設置 高市府開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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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高雄報導)繼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因「未能符合對未來10年市立醫院的角色與期待」將轉換經營權後,同樣由高醫大法人營運的市立小港醫院,也因加護病房、燒傷病床、產台設置數量未達合約要求,遭市府衛生局開罰5萬元;同時,小港醫院卻積極推廣「美容醫學中心」,挨批悖離初衷。

高市府衛生局11日指出,市立小港醫院位處南高雄「石化鋼鐵重工業廠區聚落」,更是機場、海港、捷運等重大交通樞紐,負有因應當地急重症醫療與照顧弱勢健康之重責。市府自2018年起委託高醫大董事會經營,並透過促參案擴建「急重症醫療大樓」,計增加257床,業於2023年9月24日核准啟用。

依據高醫董事會所提投資計畫,小港醫院原棟及新棟醫療大樓整擴建後,將於營運首年內(即2024年9月24日前),完成設置急性一般病床446床、加護病床30床、血液透析60床、慢性呼吸照護病床16床、燒傷病床4床、安寧病床10床、恢復床18床、產台3床、手術台13床、急診觀察床40床、負壓隔離病床10床,嬰兒床15床及嬰兒病床10床。

但衛生局今年9月25日現場稽查發現,在加護病房、燒傷病床、產台等3項,仍未符合契約要求,因此處以違約金5萬元,因此處以違約金5萬元,並限期履約方於12月8日改善完成。

衛生局強調,「小港醫院興建營運移轉(OT+BOT)案」之規劃,是為了因應當地醫療資源需求,因此特別協助購地興建「急重症醫療大樓」,但部分急重症及產科醫療設置至今未能完成,小港醫院反而正積極推廣「美容醫學中心」,實有悖於「照顧弱勢及急重症醫療照護」的初衷,期盼高醫董事會信守簽約時「守護南高雄在地市民健康與生命」的承諾。◇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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