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二度出庭 強調「這些字眼」勿強加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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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綜合報導)藝人炎亞綸2023年因拍攝、散布網紅耀樂的不雅片遭起訴,繼先前士林地院開庭安排他和耀樂調解之後,今(29)日下午再次傳喚他出庭,事後他向媒體表示,檢方確定不起訴強制性交、偷拍,請勿將這些字眼強加給他。

炎亞綸出庭後,今日受訪時表示:「幾件事情澄清一下,強制性行為跟偷拍,檢察官已經都不起訴了,所以我希望未來不管是媒體、網友都要斟酌用字,因為最近剛好比較熟悉法律工具,請給我的人生一個開口,沒有做的事情不要加在我身上。」

隨後有記者提問「是否已經跟耀樂達成和解」,炎亞綸則不願回應,隨即轉身離開。

全案源於2023年6月,炎亞綸遭網紅耀樂發文指控在他未成年時未經同意拍攝私密影片,甚至讓影片外流。針對相關指控,炎亞綸當時也發文坦承自己曾是糟糕的人,但強調影片外流並非他主動所為,而是修手機的意外。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經過檢方偵查,炎亞綸涉嫌將部分影片傳給一名網友觀看,而炎亞綸的另一位陳姓友人則是自推特下載外流影片並持有。檢方認定,炎亞綸沒有散布性影像,但無故持有該影像,涉犯「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2罪嫌。

炎亞綸被士林地檢署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罪持有、拍攝部分起訴,妨害性自主及偷拍部分則不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於去(2023)年12月21日首度開庭,雙方皆到庭。炎亞綸當時庭訊後受訪時表示,「會盡最大誠意跟努力,讓彼此雙方條件滿足和解狀況」,耀樂則表示心情沉重,會尊重司法判決結果。

今日士林地方法院又再度傳喚炎亞綸出庭,耀樂並沒有被傳喚,不過耀樂先前在庭訊後受訪表示,希望大家可以好好生活,並表示對於炎亞綸的個人見解,他不想有過多情緒,做過多解釋。

責任編輯:辛幼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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