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法國巴黎人壽台灣分公司、法國巴黎產險經過金管會金檢後,發現有違反壽險與產險分業經營原則的情事,在治理運作及內控制度有重大缺失。金管會18日祭出重罰,分別對法巴人壽核處罰鍰新臺幣900萬元、停止分公司負責人職務6個月,並調降資訊部主管月薪30%、為期6個月;對法巴產險核處600萬元,合計開罰1,500萬元。
金管會表示,2家公司未落實遵守公司治理,影響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第一,法巴產險及法巴人壽母公司法國巴黎保險控股公司,設有亞太區總經理一職,由其指派台灣區總經理一人,但查核發現台灣區總經理對兩家分公司業務具有核決權限。
此外,法巴產險、法巴人壽的負責人及法巴人壽高階主管,同時擔任台灣區組織職務,導致同時有核決法巴產險及法巴人壽業務的權限,不符產、壽險分業經營原則。
第二,法巴產險及法巴人壽對於資訊作業委外事項涉及使用雲端服務,有未事先取得本會核准的情事;第三,法巴人壽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須提供收入或財務證明採取簡化核保措施,未落實財務核保。
第四,法巴人壽有未經核決主管同意,即逕行通知受託機構辦理資訊專案開發事宜的情形,辦理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的相關評估作業有由台灣區組織主導狀況;第五,法巴產險及法巴人壽總務作業的委外處理,有將檢查報告交付與分公司職務無關之人保管。
責任編輯: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