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總檢察長上訴 反墮胎法全面恢復執行
【大紀元2023年08月11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Mimi Nguyen Ly報導/鐘心萍編譯)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已對州地區法官8月4日的臨時禁令提出上訴,該禁令暫停了該州多項有條件的墮胎禁令。
德州在法律框架下運作,其上訴行動會立即凍結相關臨時禁令。
通過此舉,總檢察長辦公室實際上暫時恢復了德州反墮胎法的執行,直到州最高法院對上訴作出裁決。該上訴還暫停了法官的其他裁決。
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在一份中表示:「雖然地方法官的裁決試圖阻止該州執行德州反墮胎法,但這份文件暫停了這項裁決,等待德州最高法院的決定。」
「德州的反墮胎法已經完全生效。但法官的裁決沒有生效。」
裁決有利於拒絕墮胎的婦女
8月4日,Travis郡地方法院法官Jessica Mangrum做出一項案件裁決,該案件就德州反墮胎法律的措辭問題提出異議。
《祖拉夫斯基訴德州》一案於三月由生殖權利中心代表一群婦女和兩名醫生發起。他們的目的是讓法院確定哪些情況有資格獲得墮胎法規定的醫療豁免。5月份,又有8名女性加入訴訟,使原告總數達到13人。
原告的律師辯稱,儘管這些婦女被警告懷孕可能會危及她們的健康和安全,但墮胎均被拒絕。她們主張,遭到拒絕是因為「德州的醫療專業人員擔心在德州墮胎禁令下的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三月份提交的,首席原告Amanda Zurawski「被迫等到出現敗血症才接受墮胎,導致她的一根輸卵管永久關閉」。
生殖權利中心在8月4日的一份中表示,法官Mangrum做出裁決之前,德州反墮胎法中的措辭導致了「醫生普遍對何時可以幫助患有嚴重懷孕併發症的患者產生恐懼和困惑」。
州政府稱反墮胎法明確規定了豁免
但德州堅稱其反墮胎法明確界定了醫療豁免,並保護了母親和嬰兒。被告方此前在訴訟中辯稱,引發訴訟的是對醫療保健的不滿,而不是對法律的不滿,問題在於這些婦女對醫生,而不是德州的墮胎限制。
州辦公室在8月5日的一份聲明中宣布,「保護母親和嬰兒的健康對德州人民來說至關重要,這是法律規定的道德原則,法律規定在有限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墮胎,例如如果『由於懷孕而加劇、引發危及生命的身體狀況』,使孕婦『面臨死亡風險或對主要身體功能造成嚴重損害,除非進行墮胎或誘導。』」
聲明補充道:「總檢察長辦公室將繼續執行德州立法機關正式頒布的法律,並通過盡其所能保護母親和嬰兒來維護德州人民的價值觀。」
「緊急醫療狀況」
相比之下,生殖權利中心在8月4日聲稱,法官Mangrum的裁決「向醫生明確了何時可以提供墮胎服務,並允許他們使用自己的醫學判斷」。
該裁決禁止在出現「緊急醫療狀況」時執行反墮胎法,法官在裁決中詳細闡述了這一術語。
該術語表示一系列情況,例如任何可能導致感染風險、使繼續妊娠不安全、因懷孕而情況惡化、在懷孕期間無法得到有效治療,或需要反复侵入性干預的情況。
它還包括任何導致未出生的孩子不可能在懷孕期間存活並在出生後存活的胎兒狀況。
此外,法官Mangrum宣布可以「預防或減輕死亡風險或健康(包括生育能力)風險」的墮胎是合法的。
另外,法官還認為,根據德州憲法第I條第13款,(也稱為參議院第8號法案)是「違憲的」。
心跳法案禁止在檢測到胎兒心跳後墮胎,姦淫或強姦除外,該法律獨特地允許普通公民起訴違法的任何人。法官未對此進一步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