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7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業於3日開跑,根據內政部公告,只要所得在各地生活費3倍以下,未擁有自有住宅皆可申請,且針對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社會弱勢民眾等4族群有額外加碼。KPMG安侯建業4日指出,租賃住宅還有租稅優惠3利多,房東也不必擔心權益受損。
依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公告,台北市民眾若要符合資格,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5萬7,039元、新北市4萬8,000元,其餘縣市則落在4萬7,931元至3萬9,309元不等。
補貼金額針對4族群有特別加碼,可以在原定分級的補貼上限有倍數加乘,包含單身青年(成年未達40歲單身者)1.2倍、新婚家庭(結婚2年內)1.3倍、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1.4倍(生育人數超過1名增加0.2倍),以及經濟弱勢1.4倍、社會弱勢1.2倍。
假設台北市張先生獨自租屋,月均所得在5萬7,039元以下,原先可領3,000元租金補貼,但因單身條件能領3,600元。
KPMG安侯建業稅務部會計師陳志愷指出,房東主要有3大利多,首先是個人綜合所得稅每戶每月1.5萬免稅,超過部分減除43%必要費用,計算租金所得。
另外,公益出租住宅適用1.2%房屋稅率,可依所在地區訂定的折減房屋現值比率課稅,例如臺北市折減50%,實質稅率0.6%;地價稅則按0.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內政部表示,房客若申請租金補貼通過後,房東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不須額外申請。至於屋主可能擔心讓房客設籍租屋處,但不續租又遲未遷離可能導致權益受損,依《戶籍法》規定,屋主可以線上申請將房客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