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7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溫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最近,昆士蘭一名女子在社交媒體臉書(Facebook)上發文誹謗一對夫妻,被法庭判決向這對夫婦支付27萬9千澳元的賠償金。
一名律師表示,這一案例凸顯了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即人們不知道自己要對自己在網上發布的內容負法律責任。
什麼是誹謗?簡言之,誹謗是指降低某人在有正義感的人眼中的聲譽。
據「ABC」新聞網站報導,法律專家稱「言語就是武器」,可以「摧毀」無辜者的生命,但大多數公眾錯誤地認為誹謗案件只涉及知名人士與媒體機構。
因此,律師們預計,因在社交媒體與網上評論「普通人」而引發的誹謗案件數量將會增加。
在上述昆州誹謗案件中,湯斯維爾(Townsville)地方法院6月30日做出的一項判決顯示,古丁女士(Zoe Anne Gooding)被發現誹謗她的前鄰居——羅傑斯(Mianka Rodgers)和亞瑟(Mick Usher)夫婦。
法庭獲悉,古丁在臉書群組中謊稱她的鄰居是戀童癖,還謊稱她的臉書帳戶遭到黑客攻擊。
地方法院法官科克(John Coker)表示,虛假指控對這對夫婦造成了深遠的影響。在此誹謗事件發生後,他們不得不放棄了收養孩子的計劃。
昆士蘭律師協會(Queensland Law Society)高級顧問兼前主席波茨(Bill Potts)表示,這一判決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他表示:「言語就是武器,而這些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對人民福祉、生計和聲譽的破壞是通過互聯網進行的。在這一案例中,人們必須明白,事實上,破壞人們的生活和聲譽是有後果的。」
「28萬澳元可能看起來很多,但我想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會看到更多此類判決。」
波茨表示,在他42年的法律工作生涯中,他注意到涉及互聯網評論的誹謗案件有所增加。
悉尼科技大學(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高級法律講師莫利托裡斯(Sacha Molitorisz)博士對此表示贊同。他表示:「你可能會因為你在臉書、抖音(TikTok)、任何社交媒體平台甚至電子郵件上發布的任何內容而面臨誹謗訴訟。」
莫利托裡斯說,人們常常不了解自己在網上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楊新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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