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7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有極為少數的人並不理會新款斑馬線的行人交通規則,仍然我行我素的急性衝動行為,導致行人的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為落實行政院「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專案列管未停讓行人之違規裁罰案件,並持續強力執行。其中1名義務人欠繳未停讓行人之罰鍰,經台北分署執行義務人於其任職公司之薪資債權;另1名義務人經台北分署執行集保帳戶股票,還有3名義務人經台北分署執行存款債權後,順利徵起。
台北市中正區一名詹姓男子,於2021年8月間在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駕駛汽車轉彎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經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下稱移送機關)裁罰新台幣(下同)1,500元;因詹男另有駕駛執照經註銷仍駕駛機車之違規情事,亦遭裁罰,連同未停讓行人案件合計共2張罰單,裁罰金額共計10,500元,詹男逾期未繳納,移送機關於2023年2月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受理後,掌握新聞連日報導行人地獄之輿論民意,評估此類案件雖屬小額案件,但攸關用路人生命健康安全,台北分署即列為重點執行案件,於查得義務人之薪資債權後,旋即核發執行命令,經義務人任職公司於2023年6月初解繳義務人滯欠金額之支票予移送機關後,全案順利徵起。
另台北市中山區一名張姓男子,於2022年5月間在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駕駛汽車轉彎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經移送機關裁罰2,600元;且張男另因多次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未繳費等違規情事,亦遭裁罰,連同未停讓行人案件合計共7張罰單,裁罰金額共計4,400元,因張男逾期未繳納,移送機關自2021年11月起陸續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受理後,查得其於玉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設之帳戶內有浩鑫、新鉅科及醣基等股票,旋即核發扣押上市櫃股票之執行命令,嗣經委託台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為變賣義務人之股票後,全案亦足額徵起。
再有台北市中正區蔣姓男子、台北市萬華區陳姓男子及林姓女子,因駕駛車輛轉彎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遭裁罰,嗣逾期未繳,經移送機關移送執行,台北分署受理案件後,查得義務人之銀行存款債權,即核發執行命令執行該存款債權,陳男及林女皆係一次即足額扣押、收取,而蔣男部分,台北分署分別於2022年5月、2022年7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共4次扣押其銀行存款債權,終於2023年5月足額扣得款項,且於2023年5月底核發收取命令,本案終得全額受償。
台北分署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萬一遭受裁罰,亦應積極面對處理,如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力執行。台北分署對未停讓行人之違規裁罰案件必將列為優先嚴格執行對象,鍥而不捨執行,全力落實行人優先之交通安全政策,以保障行人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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