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綜合報導)69歲台灣資深歌手陳盈潔唱紅《海海人生》等台語金曲,近來被控為了借錢唆使胞姊偽簽本票,涉及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陳盈潔3年2月徒刑定讞。
據台媒報導,陳盈潔於2011年間,向邱姓男友人借款新台幣200萬元,之後又借280萬元,友人要求除陳盈潔外,須再找一人作保。陳盈潔最後唆使胞姊陳乃嘉在本票上,冒名偽簽妹妹名字背書擔保。
邱男事後追債時發現陳盈潔涉嫌教唆偽造本票,向北檢告發陳盈潔教唆偽造有價證券和詐欺罪,北檢隨之起訴陳盈潔。
案件訴訟期間,陳乃嘉作證時自首偽造本票,於2015年間遭法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
而檢方認定陳盈潔與陳乃嘉是共犯,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陳盈潔;陳盈潔則因教唆偽造本票罪,判刑3年2月。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陳盈潔無罪。但高院改判無罪判決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改判1年8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更審,更二審判刑3年2月。
案經陳盈潔上訴三審,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駁回上訴,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3年2月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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