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女子找工作發現14年案底 警方知錯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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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6月27日訊】今年3月,連雲港姬女士開無犯罪記錄證明時才發現,自己有個長達14年的案底。而且,法院並無與其有關的判決,辦案警察早在偵辦期間就知搞錯,卻不主動糾正。儘管她一再要求,直到6月中旬,警方仍未刪除案底。該事件引發網民熱議。

開無犯罪記錄證明 發現十幾年「案底」

據江蘇新聞報導,今年3月姬女士找工作需要政審,到連雲港當地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警察查詢後稱,她戶籍系統裡有個叫史某某的別名,2009年前後她在江西當地監獄服刑。

姬女士說:「當地派出所都拒絕給我開,就說我有案底,2009年因為詐騙案在江西女子監獄服刑,實際上2009年我在崑山上班。」

為了弄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姬女士聯繫了江西遂川警方。

遂川警方稱,當時嫌疑人自報了姬女士的名字和相關信息,警方就以姬女士的身分信息錄入了辦案系統,後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並非姬女士本人。經多番聯繫溝通,3月底,遂川警方向姬女士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連雲港市灌南縣堆溝派出所,發了情況證明。

之後,姬女士拿到無犯罪記錄證明,得以正常入職,但這件事讓她壓力很大。

警方遲遲未刪錯誤案底 法院無相關判決

姬女士說:「我希望江西遂川公安局趕緊給我這個案底刪除了,因為對我有各種影響,我心裡天天有這個壓力。」對方並沒有給出明確的處理時間,「就告訴我這個事情在處理了」。但直到6月中旬,案底仍未刪除。

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很重要,江蘇新聞說,記者和姬女士所委託的律師一起去江西吉安的遂川縣法院調取了原始案件卷宗。

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在1998年至今的案件資料裡找了三遍,都沒有查到跟姬女士相關的材料。

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波表示,沒有查到有姬女士名字形成的判決書,有可能有三種情況:一、當時法院沒有用當事人名字判決;二、可能案件被故意隱瞞;三、當時不是這個法院判決的。

律師:警方十幾年前就知錯 卻不作為

吳波認為,要想弄清楚只有問公安,錯在辦案的公安機關。

幾經聯繫,律師找到遂川縣公安局。警方查詢後證實,姬女士名下的犯罪記錄確實還沒刪除。犯罪嫌疑人確實是以姬女士的身分錄入公安系統,後續偵查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冒用了姬女士身分,其真實身分是安徽渦陽籍的史某某。警方查詢者本人並非當時的辦案民警,其它情況無法透露。

對此,吳波說:「公安部門應當是在辦理案件時就已經知道這個信息搞錯了,也就是十幾年前就應當知道信息已經搞錯了。但是長達十幾年的時間,都沒有主動將這個犯罪記錄去申請消除,直到當事人自己今年發現為止。」

該事件引發網民熱議。

說:「3月發現並聯繫對方,6月中旬仍未刪除,這辦事效率到位了。」說:「先是『錯錄』就已經很離譜了,自己發現錯誤後還不主動糾正!!等到別人發現主動花費時間精力、以及浪費掉本來可能到手的工作機會以及對應工作可以帶來的報酬去主動聯繫處理,好傢伙,三個月了還沒處理好?」

說:「除了身分信息,警方不看照片?那這個監獄裡有多少犯人身分信息是真實的呢?好魔幻!」說:「當事民警知道錯了,但是他們就是不改。當事民警嚴重瀆職。

說:「我爸20年前作為證人配合派出所調查一起偷盜,結果前幾個月去開無犯罪證明才發現一直揹了一個犯罪記錄20年,就離譜。當時的民警早就退休了,後來消除這個犯罪記錄也是左一趟右一趟地跑。」

責任編輯: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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