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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新聞

巴比妥藥物稽核狀況 食藥署:未發現流向不明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左)14日公布,今年截至6月10日止,管制藥品實地稽核機構及業者計5,499家次,包括含巴比妥類藥在內,均未發現流向不明狀況。(中央社)

【大紀元2023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新北報導)新北幼兒園疑餵藥案,引發各界關注巴比妥類藥物使用狀況,食藥署盤點效期內藥證,共計6張單方藥品與9張複方藥品,適應症分別為癲癇、腸胃,及呼吸道症狀,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14日表示,今年上半年,共查獲131家次違規,以行政疏失占多數,未發現流向不明情形,當中也包括巴比妥。

食藥署14日公布巴比妥藥物盤點狀況,我國共15張藥品含有巴比妥成分,分別為6張單方藥品、9張複方藥品。

陳惠芳表示,6張單方藥品均為癲癇用藥,都列在四級管制藥品,且有3張3年內未生產,僅有2款注射劑、1款錠劑可由醫師開立使用。

至於9張複方藥品,陳惠芳說,則含有微量苯巴比妥成分,分別為6張腸胃用藥、2張呼吸道用藥與1張癲癇用藥,其中有3張腸胃用藥3年內未生產製造,包括「“華興”惠諾助寧錠」、「“黃氏”腸胃錠」與「“人生”必舒痛錠」。

陳惠芳說,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之業者及機構,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

西藥或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及販賣業者,應依規定於每月20日前就其前一個月簿冊登載情形申報;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應依規定於每年1月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藥署辦理前一年管制藥品之申報。

媒體詢問,巴比妥類藥物是否有不明流向狀況?陳惠芳說,今年上半年,食藥署稽核5,499家次管制藥品持有機構,共查獲131家次違規,以行政疏失占多數,「沒有發現(藥物)流向不明」的情形。

食藥署再次呼籲,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之業者及機構,應遵守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管制藥品包括成癮性麻醉藥品及影響精神藥品(如安眠藥),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如來源不明或非法使用,即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毒品。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