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避讓鴨群釀致命車禍 司機被判監8月
【大紀元2023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瑞加拿大蒙特利爾編譯報導)4年前一名魁北克司機為避免撞上橫穿高速公路的鴨群而轉向,導致另一名司機死亡。本週一(5月29日),肇事司機被判監禁8個月和禁駕3年。
2019年7月22日,48歲的朗多(Éric Rondeau)在距離蒙特利爾以北約80公里的聖-伊麗莎白市(Sainte-Élisabeth),與騎摩托的19歲的卡涅(Félix-Antoine Gagné)相撞,後者當場被宣布死亡。
法庭獲悉,當時朗多駕駛著帶有拖車的福特皮卡F-150,在345號魁北克省級高速公路上向南行駛,一隊過馬路的鴨子擋住了道路。鴨子停在路中間時,朗多的整車和拖車越過雙黃線繞過鴨子。此時從對面車道上迎面駛來一輛摩托車,朗多試圖轉彎回到右車道,但為時已晚,高速行駛的摩托車撞上卡車,卡涅撞飛了出去。
附近一戶人家的監控攝像頭拍下了這起致命車禍。
發生撞車時,朗多皮卡車的速度約為18公里/小時,而卡涅摩托車的速度為90至100公里/小時。該路段限速70公里/小時。
今年1月,朗多在開庭時對陪審團說,當時他專注在後視鏡,當意識到自己走錯了車道時,為時已晚。陪審團裁定他犯有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
魁北克高等法院法官布蘭查德(Marc-André Blanchard)本週一(5月29日)發布裁決,認定撞車是「非常魯莽的危險操作」的結果,而不是故意行為。
儘管如此,布蘭查德表示,這起致命的碰撞「對(遇難者的)家庭乃至整個社會來說都是一場令人心碎的悲劇」。
法官同意檢方提出的8個月監禁的請求,但認為5年的禁止駕駛令時間太長,改判禁駕3年。
責任編輯:易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