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民國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向美國購買的66架F-16V戰鬥機交付推遲,這些戰鬥機本應是今年第四季度交付,但推遲到2024年第三季度。不過,在2026年之前,洛馬公司能夠將全部66架F-16V戰鬥機交付給台灣。
F-16V戰鬥機延遲交付對台灣有著什麼樣的影響?為什麼出現了延遲交貨這樣的情況?我以書面的形式採訪了台美軍事專家梅復興先生。
美國為什麼推遲交付F-16V戰鬥機
我們先要解釋一下F-16V的背景。中華民國空軍早年間採購了一百多架的F-16 AB戰鬥機,該戰鬥機航空、電子、雷達等各方面需要性能提升,最終由中華民國自己出資,研發了F-16brock70及F-16brock72,這就是外界常說的F-16V戰鬥機。
F-16V安裝有源相控陣雷達APG-83,新的任務電腦,還可以發射最新的響尾蛇導彈,安裝新的電動機,綜合作戰能力大大提升。不過,中華民國空軍的F-16V戰鬥機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由早期購買的F-16AB升級而來。另外一部分是由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全新生產的新戰機,新的機體、新的發動機、新的雷達。
升級版本和新機的最大差異在於發動機,F-16AM/BM使用F100普惠的發動機,軍用推力14,590磅、後燃推力23,770磅,新購的F-16V使用F110-GE129渦扇發動機,軍用推力17,155磅,最大推力29,588磅,性能較為優異。推力大可以攜帶更多重型的空對地(海)武器,搭配能夠提升航程的適型油箱,對地與對海攻擊能力都比升級型強大。
升級版本的F-16VB早在2021年11月就在嘉義舉行了接機典禮。所有空軍升級的141架F-16V,預計將在2023年也就是今年完成全部交付。也就是說,推遲交付的這66架是由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生產的新飛機。
那麼在目前台海局勢比較緊張的情況下,美國為什麼推遲交付F-16V戰鬥機呢?梅復興先生是這麼回答的。F-16Block70延遲交貨的事,早在前年就知道了,不是什麼新鮮新聞。主要原因就是當時供應鏈受到疫情衝擊,部分需要長前置作業時間的次武器系統(long lead items)無法及時供應,致使生產日期延宕。同時,由於F-16的生產線從德州的Fort Worth搬到了南卡州的Greenville,前後停產了兩年多,直到2019年11月才正式開始運營,然而隨後就馬上遇到新冠疫情,所以對製造期程也有所影響。
我們這裡稍微解釋一下。之前F-16戰鬥機是在德克薩斯州的沃思堡進行生產。洛克希德馬丁過去大概生產了4600架各個類型的F-16戰鬥機,40年內就在德州沃思堡生產了3620架,這裡不僅是F-16的主生產基地,也是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主要生產基地。但是從2015年開始,洛克希德馬丁的拳頭產品已經是F-35戰鬥機了,為了提高F-35戰鬥機的產量,就要占據之前F-16的生產線。
所以在2016年,F-16戰鬥機在沃思堡的生產線就關閉了,搬到了南卡羅來納的格林威爾。格林威爾的工廠之前並不是生產F-16的,為了達到相應的生產條件,工廠需要進行翻修。最終這個過程持續了兩年多。直到2019年格林威爾的生產線才啟動,目前是美國唯一用來生產F-16戰鬥機的地方。2019年生產線才啟動,沒多久,在2020年全球遇到了一個重大的危機,就是新冠病毒,導致所有F-16戰鬥機的生產都延期了。
我們知道最近第一架F-16V終於走下生產線,交付給了巴林空軍。那麼為什麼美國生產的戰鬥機先交付給了巴林,而不是台灣呢?
梅先生是這麼回答的。第一架在南卡恢復生產後的F-16(給巴林的Block70),也是去年(2022)11月才完成組裝,今年初才試飛的。而美國正式批准對巴林出售該批F-16是2017年9月初,幾乎比公告對台灣出售F-16Block70要早了足足2年(2019年8月下旬)。
是以,倘若是明(2024)年第三季出廠,雖然的確有延後,卻也與巴林所蒙受的期程影響相符,並未特別嚴重。當然,美國之前並未將台灣訂購的軍備賦予優先交付地位,可能的確使得這批F-16沒能提早開始交貨。但那會需要排擠巴林(以及或許斯洛伐克?)的交貨順序,會牽扯什麼其它的政治複雜性,就不在此揣測了。至於延遲交機對空軍換裝的衝擊,則或許部分可通過提前開始訓練相關的空地勤人員(包括在美國進行訓練)得以抵消和緩和。
也就是說,巴林的訂單要比台灣早兩年,從交機順序上來說,先拿到戰機是正常的。不過,目前對於美國軍方來說,保障F-16V的交付至關重要。外交委員會主席邁克爾到訪台灣就表示,要盡全力保障武器交付。洛克希德馬丁也因為F-16V的延遲交付,撤換了兩名專案主管,並且直接由洛馬公司的副總裁負責,每個月都要向美國空軍部長做專案報告,這也是美國政府用來監督洛馬公司按時交付的措施。
美國在把台灣當凱子嗎
近日,我也在媒體上看到這樣一個觀點,既然交付延期,就應該要美國賠償金,美國在把台灣當凱子。
梅復興先生是這麼回答的。軍售(FMS)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交易,而這種政府間的行為在原則上是沒有理賠基礎的,因為有主權豁免(sovereign/state immunity),而針對對外軍售,美國法律也有相關規定。台灣不是第一次有這種經驗了,故無需大驚小怪。
商售(DCS)當然就有理賠條款,但有些軍備只能通過軍售體系獲得,而且台灣軍方/政府也多半希望軍售,因為還有實質承認台灣是國家的政治意涵這樣的附加價值。再說,這個原則適用於所有盟邦或軍售對象國,不僅僅台灣。所以,批評者不妨去了解一下巴林等其它國家有沒有得到理賠,才能確認台灣是否當上了凱子。
我來進一步解釋一下梅先生的這段話。裡面提到兩個重要的概念,一個叫做軍售FMS,一個叫做商售DCS。這兩種購買方式,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本質差別非常大。FMS是兩個國家簽訂的合約,即中華民國和美國簽訂合約,這背後也隱藏有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的意味。不僅如此,在FMS框架內,除非美國改變了軍售政策,美國政府不僅要保證武器供應,並且在固定的年限之內,要以固定的價格供應所有的後勤料件。最重要的是,所有這些事情都是由美國政府出面來完成、來洽談的,對於軍售方,它省了不少時間和精力。
DCS也就是所謂的商購,就是普通的商業合同。普通DCS的好處是,因為不需要美國政府經手,所以沒有行政成本,價格要低一些,而美國政府在商購中的角色,只是批准各個銷售項目的輸出許可。但是會存在很多潛在的問題,比如它沒有FMS那樣固定期限內保證共用零部件的規定,如果買方在項目中因為不熟悉而發生失誤,沒有妥善處理的後勤保障,比如裝備供應商倒閉,關閉生產線,那麼商源就會消失,這就會帶來很多潛在的政治上的麻煩。而FMS則不會出現這些問題,購買方就可以當甩手掌櫃,基本上都交給美國政府管。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國家在向美國購買武器時,都選擇FMS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為FMS不僅提供武器,而且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和保障。台灣在過去一段時間以來所有的軍購,幾乎全部都是通過FMS渠道走的,只有MK-41垂直發射系統是走的商購,台灣購買MK41垂直發射系統是直接和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簽訂合同,在2016年簽訂合同,到2019年有相關報導,台灣已經獲得了MK-41垂直發射系統。
回到賠償金的問題,因為FMS是兩個國家簽訂的一個契約,而國家是有豁免權的,所以交付延期,不會支付任何賠償,這不只是針對台灣,對其它國家也是一樣,巴林也是如此。
F-16戰鬥機交付延遲,是一個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事情。但在整個事情之中,美國並沒有對台灣區別對待,也沒有把台灣當作凱子,一切都是按照合同規章來進行的,巴林率先拿到戰鬥機,也是因為其合約比台灣本身就要早兩年。
雖然首批戰鬥機的交付延遲,但是首批交付戰鬥機的數量從之前的2架變成了6架,這主要是為了保障先期到達台灣F-16戰鬥機,能夠保證基本的飛行員訓練。從整個計劃來說,美國在2026年底之前交付全部66架戰鬥機的計劃並沒有改變。至於工程進展是否會如我們預想的那樣,不僅我們在關注,美國政府以及洛克希德馬丁公司也會及時關注這件事情。
對於台灣而言,有壞消息也有好消息。雖然F-16V的交付延遲,但是美國表示,海馬斯火箭炮的交付要提前,全部海馬斯將在2026年之前交付,提前一年。除此之外,美國總統拜登計劃在今年動用總統撥款權將五億美元的軍用物資支援台灣。關於這些具體的事項我將在下一集介紹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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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