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手寫「烏龍罰單」常因內容錯誤、字跡潦草不清等遭到民眾申訴。市議員李天生19日質詢舉出,如超速1千多公里、騎重機寫成「汽車駕駛人」、「闖紅紅」等,他要求警局推動「電子罰單」,減少錯誤發生。警察局長李文章說表示,目前採購數量足夠線上巡邏員警使用,至於開單錯誤的員警將給予申誡處分。
李天生指出,員警現場攔查交通違規,以行動電腦查詢違規人資料,再用手寫方式填在寫罰單,一張罰單要花5至10分鐘;在時間匆忙、場所吵雜、民眾不耐等候下,經常出現誤植,加上員警站著寫字跡容易潦草不清,事後常被申訴更正。
李天生出示手中多張烏龍罰單,如罰單登載的偵測時速高達1623公里,超速1563公里,又如明明是騎乘重機,填寫「汽車駕駛人」,還有駕駛汽車未繫安全帽、限速「005」公里、「闖紅紅」等。
李天生說,依警方統計,2022年度本市交通違規舉發件數197萬2518件,其中員警錯誤舉發件數為245件,占總舉發0.01%;去年民眾申訴成功撤單880件,占總舉發0.04%。他要求加速推動電子罰單,減少錯誤發生,提升執法品質,減少各方困擾。
至於烏龍罰單要不要繳,李天生認為,依行政程序法及法院判決案例,「除顯然錯誤外,容許行政機關隨時更正」,對市民朋友並不公平,要求增加採購攜帶式印表機,達到全面電子製單。
警察局長李文章答詢指出,自2020年起,推行電子製單,目前攜帶式印表機數量有499台,今年將再購置120台,初步應可滿足,若寫錯的員警,也會被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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