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4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高雄市環保局一名清潔隊員2019年1月值勤時,踩到市府養工處遺留在人行道上未填補的樹洞造成腳踝骨折,與養工處協調未果後逾2021年9月提告求償;但養工處辯稱,已超過國賠請求權消滅的2年時效。法官認為,養工處刻意拖延協調時間,違反誠信原則,判賠24萬餘元。
高市環保局一名清潔隊員2019年1月4日在一處人行道撿拾垃圾時,踏上人行道草皮,卻不慎落入直徑30公分、深20公分的樹洞,造成左腳外踝骨骨折等傷害;清潔隊員質疑市府養工處未盡養護責任,2020年10月正式向養工處求償27萬741元。養工處收案後,遲至2021年3月25日才召開第一次協調會。
同年8月,雙方二次協調後仍無共識,市府出具協議不成立證明書,清潔隊員才於2021年9月23日向法院提起國賠訴訟。但高雄簡易庭審理時,養工處辯稱,依照《國賠法》規定,清潔隊員的國賠請求權早在2021年1月就已消滅;法官採信養工處辯詞,駁回清潔隊員訴訟,判市府免賠。
清潔隊員不服上訴,高雄地院行政庭審理時,法官認為清潔隊員當時早已以書面向市府求償,國賠請求時效逾期是因為養工處協調會期程所致,違反信原則,因此不能依此拒絕給付,判決市府應賠清潔隊員醫療費、工作損失等合計24萬2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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