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生留學日本網上發帖 返港後遭國安拘捕

評論指《港區國安法》執法違反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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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4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理爾、林一山香港報導)香港警方國安處3月8日拘捕了一名23歲女子,指其在網上發布煽動「港獨」訊息而觸犯《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近日,有消息指相關網上訊息是被捕女子在日本留學期間發出,返港後被捕。有時事評論員批評《國安法》的執法違反國際法,港府只在乎拘捕的政治需要。

日本東京大學教授阿古智子上星期在《日本雅虎》網站撰文,透露該名被捕香港女子是留學日本的學生,3月返港更換香港身分證時被捕,更被沒收護照而無法再到日本留學。

她呼籲大學考慮為被捕女生安排網上課程,而她亦對《國安法》的域外法權感到非常擔憂,認為影響任何在日港人的言論自由。「類似案件越積越多,最終日本的言論自由將不再得到保障。」她寫道。

阿古智子向傳媒透露,被捕女子的男友是她的學生,所以她接獲求助才知悉事件。被捕女子已經獲保釋,下個月或會被告知會否被起訴。

帖文在香港以外發出亦成罪證

翻查資料,一名18歲男子徐凱駿被指在「連登」、YouTube及Discord平台,發表「港獨」、「光時」口號,亦對《義勇軍進行曲》歌詞進行二次創作、製作並發布以粗口字眼取代五星旗中「黃星」的影片,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及「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4項罪名。最終,他在去年12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辯方早前指煽動罪所涉及的29則帖文中,部分並非在香港發出,爭議域外法律效力。裁判官裁定涉案行為屬「持續犯罪」,而構成煽動的活動是在香港發生,所以法院有權處理案件。

另外,香港暫時有2宗「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判刑案例,分別是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原先被判囚5年9個月,最終上訴得獲減刑至5年;另一宗是理大學生呂世瑜原先因認罪被判囚3年8個月,但控方指《國安法》規定「情節嚴重者」須判處5年以上,結果法官改判囚5年。

何良懋:《國安法》違反國際法

資深傳媒人何良懋4月14日在「看中國」YouTube頻道上形容《國安法》擁有中國近代史之中出現過的「治外法權」,某個國家的法例不單止本國有效,更會延伸到其他國家的領土,「如果有人在火星觸犯《國安法》,港府也會去拘捕」。他批評《國安法》的執法違反了國際法,因為每個國家的法例只能夠在自己國家執行。

何良懋分析指,究竟什麼是「港獨」訊息完全由香港國安警定義,要將被捕人士定罪非常容易,相關法律是大陸法而不是普通法,只要被中共盯上,根本難以脫罪;呼籲曾經參與社運的海外港人在回港前要認真三思和衡量風險,不要自投羅網。

時事評論員曹家超4月15日在「香港無格仔」網台節目中推測,香港國安警察暫時不會拘捕一些曾經在網上發表過涉嫌違反《國安法》言論的普通外國人,以免引起外交風波,他們最多只會被拒絕入境香港。他認為港府最終都要以政治需要來決定是否拘捕哪些人,所以沒有人能夠「百分百安全」;而身處海外的香港人如果仍有需要返回香港,就沒有絕對的「免於恐懼的自由」。

「香港監察」創辦人遭警告

一直關注香港人權狀況的英國民間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的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去年3月被香港保安局和警方國安處指控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該組織網站亦被香港政府封鎖。

英國廣播公司(BBC)去年5月形容羅傑斯為首名被香港警察國安處警告的英國公民。羅傑斯在BBC專訪中表示,以後進入任何與香港或大陸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時需多加注意,但他會繼續為香港發聲。

日本攝影師被拒入境

去年12月30日,曾拍攝2019年反送中運動並出版攝影集《VOICE 香港 2019》的日本攝影師幾石倫子(Michiko Kiseki),飛抵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拒絕入境,亦被問及在日本舉行的攝影展,須在翌日返回日本。

她在社交平台表示對事件感到驚訝,親身清楚地感覺到「香港的自由沒有了」。她坦言,在飛往日本的飛機上淚流滿面,再也回不來她心愛的香港。她知道被拒入境這件事遲早會發生,但來得比她預期的要早,但她不後悔自己曾經做過的事。

責任編輯:連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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