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3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8日宣布,與兩名布碌崙華裔房東就「非法短租康斗房給非買房者」案達成和解。此前,這兩名房東被指控違反《紐約州多戶住宅法》,昨天認罰近42萬美元,並同意為當前租戶提供穩租房。
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簡稱OAG)宣布,房東黃啟旺、唐寶青(Bao Qing Tang,音譯)已繳近42萬美元,作為他們在布碌崙日落公園社區的881號康鬥房中非法將公寓單人間(SRO)短期出租給非買房者,並在「康斗房管理計畫書」中多次向OAG撒謊、違反《馬丁法》的懲罰。
紐約市共有公寓(Condominium,也叫康斗房)在對外銷售前,需要經過OAG審批通過「康斗房管理計畫書」。《馬丁法》規定,在銷售計畫書中,必須將其房產形態的利害關係全部對外公告,向購買者提供讓其決定買與不買所需要的全部的詳盡信息。詹樂霞現在頻頻動用該法的權力發起訴訟。
根據OAG辦公室,2017年4月,黃和唐向OAG提交了一份布碌崙54街881號新建康斗房的管理計畫書,計畫出售10個住宅單元、兩個商業單元和3個停車位。在提交給OAG的文件中,黃和唐表示該建築是空置的,這些單元將作為康斗房單元,出售給各家住戶。
但兩人在提交管理計畫書之前,已開始從非法臨時租戶那裡收租金。這些租戶以現金支付租金,沒有提供書面租約,通常租期不到30天,構成非法的短期租賃。
OAG表示,兩人還向紐約市住房維護與發展局(HPD)撒謊,以獲得免稅。在向HPD申請421-a福利時,他們說這是一座康斗公寓,一旦他們開始在大樓內出租單元,他們就被要求向HPD更新申請,將該建築定為租金穩定的出租大樓,並向紐約州住宅與社區重建部(HCR)註冊這些單元。但兩人未予遵守,也沒有為租戶提供租金穩定保護。
根據昨天的協議,黃和唐將支付35.5萬美元的罰款和6.45萬美元的租金給OAG與HPD的經濟適用房基金。此外,黃和唐還必須為881號康斗的所有現有租戶提供穩租租約,不得對租戶實施任何形式的騷擾或恐嚇,或試圖迫使租戶放棄其穩租單元。
OAG:為租戶而戰 房東喊冤:法律「罰你沒商量」
詹樂霞昨天聲明表示,「當紐約人努力尋找安全、穩定和負擔得起的住房時,黃啟旺和唐寶青尋找欺騙系統的新方法,只照顧好自己和自己盈虧的數目。」總檢察長再次強調,她「總是為租戶的最佳利益而戰」,未來也將「繼續為租戶挺身而出」。
房東黃啟旺昨天受訪時喊冤,他說當時房子弄好了還沒賣,就遭竊賊入侵搜括財物,然後有朋友沒地方住,就借三個單元給他們住,一個月收500美元,等於只收管理費,讓朋友順便看房子(防賊)。但政府就認為他拿去出租,「政府說反正有出租就不行,必須罰款,完全不講道理。」
至於康斗公寓一旦開始出租,房東就被要求「向HPD更新申請,將該建築定為租金穩定的出租大樓」,黃啟旺說完全沒聽說過這種規定。他說該案和租戶維權無關,就是中式習慣遇上紐約法律「罰你沒商量」。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