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真善忍」遭冤判 83歲老人被劫入獄
【大紀元2023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潔思綜合報導)四川瀘州市83歲的法輪功學員趙昭荃老人2021年11月10日被中共人員騙去體檢,後遭祕密非法判刑兩年,關進看守所,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近日獲悉,今年2月她被劫入成都龍泉女子監獄。
明慧網報導,趙昭荃,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退休教師。她曾患關節炎、肩周炎、腎炎,尤其嚴重的是骨髓炎。她被各種疾病纏身,醫治不好,活得苦不堪言。1996年5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徹底擺脫了疾病的折磨。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法門,以「真、善、忍」原則指導人們修煉,使人道德回升、身心健康。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仍綁架、關押、非法判刑、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從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至2005年,趙昭荃多次被綁架、關押,四次被關拘留所,四次被關看守所,兩次被關洗腦班;2001年被非法勞教兩年,並於2016年、2021年兩次被非法判刑,還遭到高額罰款、被剝奪退休金等迫害。
被騙去「體檢」後關進看守所
2021年11月10日,瀘州市江陽區法院人員以「體檢」為由,把趙昭荃從家中帶走,之後她就一直沒回家。一段時間後,她的家人收到了一張逮捕證。
趙昭荃當年12月24日在寫給家人的書信中透露:11月10日早上,江陽區法院的辦案人小李、小方來到她家,說:「今天請你到醫院全面體檢,以後就不來找你體檢了。」
她到了瀘州市第二醫院作了全面體檢,一切正常;她又被帶到納溪區醫院全面體檢,檢查結果與第二醫院的一樣。於是江陽區法院辦案人員當即就把她送到合江縣看守所關起來隔離14天,然後轉到瀘州市市級看守所繼續關押。她得知自己已被非法判刑兩年。
有消息傳出說,在看守所裡趙昭荃身體每況愈下,生活難以自理,靠同室的法輪功學員照顧。
2022年8月4日,法輪功學員楊太英在被納溪區法院非法庭審中,向法庭告知了趙昭荃的情況,並要求釋放趙昭荃。但中共司法機構明知八旬老人在看守所身體已經嚴重受損,不但不放人,還將她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
兩次被騙到看守所 遭非法庭審
2015年11月19日上午,趙昭荃在市區內大山坪處等人,一輛車開來把她帶走,說讓她「學習」兩天。到了看守所體檢後,她的健康狀況不符合被關押的條件,當天他們將她放回家,給了她一張《監視居住決定書》。
這之後,從2021年6月起至11月,一直有法院人員把趙昭荃從家中帶走,到當地醫院、郊縣、郊區醫院去體檢,當天檢查完後讓她回家。
有一次,她滿身插滿管子,還帶一個心臟測試器回家,她把管子拔掉了。第二天去醫院,醫生說不能拔,得重做,數據不準。
2016年3月30日晚上,龍馬潭區大驛壩社區幹部來告訴趙昭荃,他們想學煉法輪功,讓她去教功。沒想到,她一到社區後就被軟禁了一宿。
第二天,瀘州市江陽區國保人員帶她到納溪看守所,說去「對證」一下。她到那兒後發現,原來不是去「對證」而是被非法庭審。
2016年9月20日一早,瀘州市江陽區兩個國保人員來到趙昭荃家,說要帶她去瀘州市江陽區法院,看法輪功學員羅水珍的庭審。
羅水珍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關押了半年,9月20日要被非法庭審,此前她曾遭10年冤獄的迫害。趙昭荃很想去旁聽,就答應了國保人員。
結果她沒被帶到法院,而是被帶進納溪看守所。國保人員說迫於無奈,這是上面壓下來的任務。
趙昭荃知道自己又一次被騙,被非法庭審的原來正是自己。
在看守所裡,非法庭審的班子已擺出架勢。趙昭荃很鎮定,當場給他們念真相傳單上的內容,說法輪功已遭迫害17年,蒼天有眼,善惡有報,並說自己在做好事,救人。他們不讓她念,庭審不到十分鐘結束。
趙昭荃被帶到大廳裡,被要求簽字、蓋手印,她沒有配合。
2016年11月25日,瀘州市江陽區國保大隊隊長喬建華帶領法院人員到趙昭荃家送達判決書。77歲的趙昭荃被非法判刑2年6個月(監外執行),罰款3,000元。
多次被非法關押 遭經濟迫害
2000年11月,趙昭荃帶著一封上訪信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天安門的武警打得全身是傷、鼻青臉腫,差點喪命。她被從北京抓回瀘州,非法關押在黃荊山拘留所15天,被勒索9,000元。
同年12月,她和法輪功學員羅林風到北京上訪,被天安門武警抓到離北京很遠的監獄。她們又冷又餓,門開著,被持槍的武警監視著。她再次被抓回瀘州繼續非法關押,並被勒索6,800元。
2001年5月18日,她因拒絕「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她被逼每晚面壁站兩個半小時,這樣持續了三個月。
2003年1月3日,她被放回家,身上的295元錢全被搜走。她被非法勞教後,女兒的賣房款被「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派出所扣去15,000元,作為不准趙昭荃到北京上訪的保證金。
趙昭荃被非法勞教期間,特興鎮政府官員、公安闖進她所在的單位,威逼學校從她的退休金中拿錢出來繳「罰款」,一直扣到2010年,先後掠奪她退休金20,800元,沒留下任何收據。
趙昭荃結束非法勞教回家後,領不到退休金,每月僅200元的生活費,維持了七年的生活。
2006年國家實行鄉鎮民辦教師轉正公辦教師的政策,轉正後的教師可領取退休金兩千多元,而特興鎮政府至今都不給趙昭荃轉正。
(資料源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