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秀媛台灣基隆報導)常有民眾詢問想賣房如何才符合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民法成年年齡112年起下修至18歲,關於土地增值稅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的條件,其中「一屋」及「戶籍」因子女18歲成年受到影響,請民眾特別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應符合以下規定: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3.出售前1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4.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5.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者,其建築工程完成應滿1年以上。
如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者,符合下列「一生一屋」5項要件,仍可以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1.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2.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六年。3.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部分。4.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5.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關於「一生一次」、「一生一屋」適用條件整理如下表,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基隆市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1至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責任編輯: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