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拘留中心釋放93人 獲釋者需戴電子腳鏈
【大紀元2023年1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93名原本在非法移民拘留中心被無限期拘押的外國人已經被放進澳洲社區,但他們必須無限期佩戴電子監控腳鏈,並遵守嚴格的簽證限制。這些人中,有許多曾犯下嚴重罪行。
11月初,澳洲高等法庭(High Court)推翻了已經執行了20年的規則,裁定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無限期拘押非法移民的做法違憲。這意味著拘留中心必須釋放許多有暴力犯罪記錄,但又無法被驅逐的非法移民。
週六,移民部長賈爾斯(Andrew Giles)證實,已經獲釋的 93名外國人中,有許多人曾犯下嚴重罪行,但他拒絕透露到底有多少人。
獲釋的人數從最初的84人增至93人意味著,週五之後,又有9人獲釋。政府拒絕公開這些獲釋者的更多詳細信息。
澳洲的非法移民拘留中心拘押著許多無法被驅逐的危險人物。例如馬來西亞籍殺人犯烏瑪(Sirul Azhar Umar),他因2006年謀殺28歲的蒙古翻譯沙裡布(Altantuyaa Shaariibuu)而在馬來西亞被定罪,但隨後,他逃到澳洲這個沒有死刑的國家,而且澳洲政府還無法驅逐他,因為他一旦被遣返就會面臨死刑。
高等法庭的裁決公布後,反對黨嚴厲批評政府沒有做立法方面的努力,以阻止這些人被放進社區。
隨後,工黨緊急推出強制監控獲釋者的立法案,並獲得了反對黨的支持。週四晚,法案在議會獲得通過。
賈爾斯說,緊急立法在週六生效,執法機構已經在執行這些限制措施,只要從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獲釋的這部分人還在澳洲境內,強制宵禁和電子監控就不會放鬆。
「從今天開始,執法機構將要求每名獲釋者遵守限制條件,報告他們和誰同住、去哪旅行、加入了哪些俱樂部或其它組織的詳細信息,以及財務信息,或者是否與被指控參與犯罪活動的個人或團體的任何聯繫。」
但難民法律組織Refugee Legal的負責人、代表部分獲釋者的曼恩(David Manne)譴責新立法是在政治恐慌之中獲得通過的,沒有經過適當審查,是非常規的法外權力,而在澳洲,這樣的權力應該只適用於最極端的情況,而且需要由法庭獨立審查。
人權組織「人權適用於所有人」(Human Rights for All )負責人巴蒂森(Alison Battisson)表示,部分獲釋者沒有犯罪記錄,她的一名客戶僅僅是違反了一項暴力禁止令。
在高等法院聽證會上,律政部次長多納休(Stephen Donaghue)曾表示,高等法庭推翻無限期拘留規則的裁決,可能會影響到340名被拘者。
但賈爾斯表示,這個數字說的是在拘留中心被拘押一年或更長時間的人數。
週四晚提交給參議院的文件揭示,10月19日,也就是在高等法庭判決前出台的一份文件顯示,27名被拘押在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的人在過去幾年中存在「非常嚴重的暴力犯罪、針對兒童的極其惡劣的犯罪、非常嚴重的家暴犯罪,或暴力犯罪、性犯罪」。
責任編輯:李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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