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物業強行入駐小區 蠻橫攔車收費爆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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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北京石景山區永樂西小區近日被街道辦事處換了一家物業公司,在未與業主簽署服務合同下強行進駐。有業主爆料,15日晚上外出時被物業攔車強行收停車費,不交費就不許通行。

北京永樂熈小區業主郭盛舉被物業保安攔路還遭威脅。(視頻截圖)

11月15日晚上8時許,永樂西小區業主郭旭舉開車外出時遇到小區物業強行攔車收停車費。郭旭舉17日對大紀元記者表示,「15日晚上,我開車外出時在小區車道出口被物業保安攔下,保安不要命地站在我車頭前攔路,後又來了兩個大概是物業的小頭目,也明確表示:『不交錢就絕不放行』,還威脅我說:『不信你就長兩個腦袋。』」

當時郭旭舉心想:「我們的家門口都要被土匪黑社會把持了嗎?」

「這家物業是北京北控物業管理公司,是新入住的,沒有和業主簽約合同就強行進駐。據物業人員說,是街道辦事處的主管部門更換的。」他說。

大紀元記者致電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換物業的事不清楚,我將你的反映記錄下。」

大紀元記者致電北京市石景山區魯穀物業管理科,工作人員稱,「物業的事要找街道辦。」

業主將提告北控物業違法強行進駐小區

郭旭舉說,大約三年多以前,小區大門設置欄桿,但沒有強行收停車費,主要是針對有車位的收費,對沒有固定車位者不禁止通行,現在換了一個新的物業就開始強行收費了,不交費就不許通行。

事後,郭旭舉查找了相關法律法規。他說,從法理上講,首先這個新來的物業公司,不是業主們聘用的,更沒有簽署服務合同,屬於強行入駐。根據《民法典》與《物業管理條例》的明確規定,小區的道路等公共用地以及設施屬於業主共同所有權;原物業不得擅自將管理服務轉讓第三方;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聘請的物業公司要根據雙方約定才能進行收費,履行服務與義務;

第二,法律規定,小區道路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禁止他人通行權屬於違法行為,侵犯居民通行權。自己家門出入還被攔路收費,自古土匪也做不到;

第三,根據相關道路法,即便完全個人權屬的相鄰者,鄰居在沒有其它通行的道路情況下,也必須允許通行,更何況這是小區的公共道路,物業有何權力不許通行?

他表示,「基於這些基本法理,以視頻為證,本人將投訴並起訴北京北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從互聯網上查詢北京北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電話不完整呈現。(網路圖片)

大紀元記者在互聯網上搜尋北京北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電話未全部顯示。記者向查號台查詢到北京北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電話,撥打電話後,該公司物業人員稱,他那兒只是一個小區物業部門的電話,永樂西小區的事他不清楚,他讓記者問總部,不過,總部電話他也不知道。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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