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為確保中藥材的食品安全,台北市衛生局執行2023年抽驗專案,30日公布結果,總計抽驗53件中藥材,其中有1件「柏子仁」檢出黃麴毒素超標,販售廠商為臺台北市士林區沅芳中藥有限公司,目前違規產品已全面下架,並依法裁處新臺幣10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執行2023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針對北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總計抽驗市售53件中藥材,產品標示檢查皆符合規定,另抽驗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等項目,其中有1件品質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簡任技正林夢蕙表示,其中1件「柏子仁」檢出黃麴毒素B1及總黃麴毒素(B1+B2+G1+G2)分別為28.2 ppb(逾限量規定5ppb)及30.2 ppb(逾限量規定10ppb),不符規定的產品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並依法核處。
林夢蕙進一步說明,黃麴毒素為多種黴菌(主要是黃麴黴菌)產生的二次性有毒代謝物,保存不當的中藥材可能含有致癌的黃麴毒素,若食入過量可能會造成嘔吐、腹痛、嚴重者可能導致急性肝中毒。
林夢蕙提醒,民眾選購產品時,除到合格中藥房購買中藥材外,儘量選擇色澤自然、包裝及標示完整的產品,外包裝需標明品名、重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廠商及地址等資訊,且中藥材應儘量存放在低溫、乾燥處,一旦發現藥材發霉,應立即丟棄。
而依照規定,中藥材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或黃麴毒素超過限量標準,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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