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huì shū zhāng xù,shàn huà wáng wéi。
會書張旭,善畫王維。
ㄏㄨㄟˋㄕㄨ ㄓㄤ ㄒㄩˋ,ㄕㄢˋ ㄏㄨㄚˋ ㄨㄤˊ ㄨㄟˊ。
會書張旭,善畫王維。
【註釋】
(1)張旭:字伯高,唐代蘇州吳人。官至金吾長史,故世稱張長史。善書法,以狂草著名,人稱「草聖」。
(2)王維:字摩詰,唐代河東(今山西省)人。世稱王右丞。工詩善畫,精通音樂,蘇軾稱其「詩中有畫,畫中有詩」。
【語譯】
唐代的張旭擅長寫書法,王維擅長繪畫。
【人物故事】
張旭,是盛唐時的書法家。在杜甫《飲中八仙歌》中將他與李白、賀知章等人稱為酒中八仙。張旭非常喜歡喝酒,酒醉之後常常狂嘯奔走,趁著酒意揮毫作書,或者用頭髮蘸墨汁書寫,世稱「張顛」。他的書法奇形怪狀,連綿迴繞,粗細對比誇張,狂妄奔放,變化莫測,世稱「狂草」。文宗皇帝下詔書稱裴文舞劍、李白的詩歌與張旭草書並稱為三絕。
張旭的書法根基頗為深厚,除草書外,他的楷書也寫得極好,《郎官石記》筆法工整規矩,是其楷書代表作。相傳他看到公主的隊伍與擔夫爭道而行,領悟到書法筆劃間相生相讓的道理。其流傳至今的作品有《古詩四帖》、《肚痛帖》、《斷千字文》、《般若波羅密經》、《郎官石記》。
王維,精通音律、書畫,是盛唐時著名的詩人、畫家和音樂家。王維篤信佛教,長年吃齋禮佛,不穿華麗的衣服,退朝之餘,焚香禪誦。他的名字取自《維摩詰經》中的維摩詰居士,既取名維,於是又截取摩詰為字,以之自比。王維事母至孝,與弟弟王縉十分友愛。妻子去世之後,不續娶,獨居三十餘年。常自謂:「人生有三厄:三十失偶,以此終身不娶,一厄;五十慈母見背,形銷骨立,二厄;菩提寺被禁,三厄。」安史之亂時,王維被叛軍俘虜,囚禁在洛陽菩提寺,安祿山強迫他接受官職。亂事平定之後,朝廷分三等定罪,王維因為曾寫詩明志,再加上弟弟王縉願意為他削官職贖罪,朝廷才以降職處分。
王維名聲早著,據說他九歲就能寫詩文,十七歲時所寫的《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至今仍傳誦不絕。王維又通曉音樂,善彈琵琶。相傳有一次,岐王得到一幅奏樂圖,圖上畫著許多正在彈奏樂曲的樂師,卻不知所彈為何曲。王維仔細端詳之後,說:「他們正在演奏《霓裳羽衣曲》第三疊第一拍。」岐王不相信,召集樂師來彈奏,果然如畫上所畫,一點不差。王維也是傑出的畫家,明代書畫家董其昌推崇他為南宗畫派之祖,是文人畫的開創者。
王維晚年隱居輞川別業,奉佛入禪,與好友裴迪唱遊,將生命寄託於自然山水與禪味佛理中,詩有禪意。蘇軾讚譽:「味摩詰之詩,詩中有畫;觀摩詰之畫,畫中有詩。」為唐代田園山水詩的代表,與孟浩然齊名。
——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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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