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35位高齡老人遭中共非法判刑
【大紀元2023年10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喬松採訪報導)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九月份,35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87歲。35人中,80~90歲,4人;70~80歲,14人;60~70歲,17人。
姓名 | 省份 | 市 | 區縣 | 非法刑期 | 法庭非法罰金(人民幣) | 警察搶劫 | 年齡 |
廖安安 | 甘肅省 | 白銀市 | 白銀區 | 6年9個月 | 87 | ||
楊毓珍 | 山東省 | 青島市 | 1年 | 5000元 | 87 | ||
湯麗娟 | 湖南省 | 長沙市 | 10個月,緩刑1年 | 5000元 | 8旬 | ||
車瑞春 | 雲南省 | 昆明市 | 西山區 | 2年 | 3000元 | 94100元(扣養老金93100元,保證金1000元) | 82 |
沈光秀 | 重慶市 | 永川區 | 9個月 | 1000元 | 79 | ||
劉本玲 | 遼寧省 | 盤錦市 | 遼河油田 | 1年6個月 | 4000元 | 77 | |
李春生 | 遼寧省 | 盤錦市 | 遼河油田 | 1年 | 2000元 | 76 | |
王彩雲 | 遼寧省 | 撫順市 | 8個月 | 76 | |||
李雪松 | 陝西省 | 西安市 | 未央區 | 3年2個月 | 10000元 | 75 | |
趙琴珍 | 甘肅省 | 白銀市 | 1年,緩刑1年半 | 5000元 | 75 | ||
繆秀瓊 | 雲南省 | 紅河州 | 建水縣 | 4年 | 75 | ||
朱雅芬 | 遼寧省 | 撫順市 | 3年 | 74 | |||
劉明珍 | 四川省 | 達州市 | 達川區 | 4年6個月 | 30000元 | 72 | |
徐顏華 | 吉林省 | 長春市 | 5年 | 10000元 | 72 | ||
戴淑芳 | 重慶市 | 渝北區 | 8年半 | 15000元 | 10000 | 71 | |
陳玉芳 | 黑龍江省 | 哈爾濱市 | 1年 | 70多 | |||
林鳳英 | 江蘇省 | 淮安市 | 6個月 | 1000元 | 71 | ||
梁學森 | 遼寧省 | 瀋陽市 | 于洪區 | 8個月 | 70 | ||
修光 | 吉林省 | 長春市 | 2年 | 近70 | |||
張新茶 | 河北省 | 深州市 | 3年9個月 | 20000元 | 69 | ||
李巧蓮 | 甘肅省 | 白銀市 | 3年9個月 | 8000元 | 69 | ||
崔秀芝 | 河北省 | 邯鄲市 | 邯山區 | 3年 | 3000元 | 69 | |
吳風珍 | 四川省 | 綿陽市 | 永吉縣 | 2年緩3年 | 68 | ||
張杰勤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利辛縣 | 3年(因雙目失明,已取保候審) | 5000元 | 67 | |
妙忠軍 | 陝西省 | 西安市 | 新城區 | 4年 | 10000元 | 66 | |
冉春惠 | 雲南省 | 昆明市 | 3年 | 5000元 | 66 | ||
何曉玲 | 四川省 | 樂山市 | 18個月 | 66 | |||
顧復滿 | 甘肅省 | 白銀市 | 3年9個月 | 8000元 | 65 | ||
張國珍 | 遼寧省 | 阜新市 | 阜蒙縣 | 3年2個月 | 6000元 | 65 | |
劉欣 | 河北省 | 邯鄲市 | 3年 | 5000元 | 64 | ||
胡鳳英 | 湖南省 | 郴州市 | 3年6個月 | 64 | |||
王立貴 | 甘肅省 | 白銀市 | 3年5個月 | 6000元 | 62 | ||
程來花 | 江西省 | 鷹潭市 | 3年 | 60多歲 | |||
朱雲霞 | 江蘇省 | 淮安市 | 1年 | 2000元 | 61 | ||
劉桂傑 | 吉林省 | 公主嶺市 | 3年 | 60 |
現居美國的原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告訴大紀元,中共對高齡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判重刑,是知法犯法和置基本人權不顧的行徑。從中,可見中共的歇斯底里和殘暴。
87歲的廖安安遭冤刑 6年9個月
2023年9月5日, 甘肅省白銀市87歲的廖安安被非法判刑。
當天,白銀區法院兩名人員到廖家宣判庭審結果,稱廖安安老人這次被判刑3年9個月,加上2015年所判5年刑期中的3年監外執行刑期,合併執行6年9個月。
老人的兒子當時就在門口和法院人員吵起來。她兒子說,說上一次2015年的刑期已經執行完畢,為何又加上上次的刑期?母親已是近九十歲的高齡,又多時臥病在床,「你們有本事把她抬到監獄去!」
法院的人說,當時曾經要求收監。
她兒子說,母親一直在家裡被街道社區監控,從未有人說過收監的事,也沒有通知。
此次是廖安安老人第三次被白銀區法院非法判刑。第一次:於2008年8月18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5年,被劫持到甘肅女子監獄;第二次:於2014年9月19日被綁架,後遭非法判刑6年,因身體原因,其中3年改為監外執行。
人權律師:將監外執行完的刑期重新納入計算是知法犯法
針對甘肅省白銀區法院將老年法輪功學員廖安安在2019年已監外執行完畢的3年刑期,重新納入計算的行為,現居美國的原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分析說,「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的行為。法院這麼做明顯違反了保外就醫的相關法律規定。」
「違反了中國的刑事訴訟法第265條。」 吳紹平說,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可暫予監外執行。
吳紹平說,「沒有任何理由將她已經執行完畢的監外執行(刑期),重新納入計算。它(中共)沒有這個權利。」
「超過了法定期間,因為執行已經結束了,在2019年9月18日,她的刑期就已經期滿了。」
「離她前面所謂的罪責執行完畢都已經有三年多時間了。」
吳紹平表示,按照《刑事訴訟法》268條的規定,監外執行只有在通過賄賂等方式獲得的情況下,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而廖安安的案例,顯然不屬此列。
可見中共的「歇斯底里和瘋狂」
對於廖安安遭冤判一案,吳紹平進一步說,中共對87歲的老人判如此重刑是置法律不顧、置基本人權不顧的違法行為。
「(中共)對一個老人判刑重刑,當然這就是一種酷刑。」」他們連老人都不放過,而且老人的數量也是不斷地在攀升。說明中共對法輪功的這個迫害在不斷加劇。」
「87歲的老人,這樣一個老人他能夠從事什麼樣的違法犯罪行為呢?」
「一個87歲的耄耋老人,基本上沒有行動的能力,或者說她的生活本身就需要人特殊的照料,她僅僅是因為她自己的精神信仰,中共就要對她下重手。」
「並且,按照中共的法律,到如此高的年紀的老人本身,即使是犯罪,也是適用緩刑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但是中共置所有這些法律和規定而不顧,置基本的人權不顧。」
「僅僅是因為她堅守了自己的信仰,就要對她施以重刑、重判。再一次讓世人看到了中共的這種邪惡,以及它的歇斯底里和瘋狂。」中共《憲法》第36條規定,中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她是法輪功信仰者,她僅僅是堅持自己的信仰。哪怕她去傳遞信仰的信息,那也是她最基本的權利啊。她和平地堅守信仰的這種理性,並沒有對他人的權益造成損害。你(中共)怎麼能夠因此去判一個人刑呢?」
吳紹平說,中共之所以恐懼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是因為中共政權的虛偽和殘暴。
「它(中共)的邏輯無非就是為了維持它自己的政權穩定。」
「它認為你堅持這樣的一種信仰,去傳播真相,那(中共就認為)對中共的政權構成威脅。可見這個政權的虛偽以及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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