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1月03日】(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報導)加拿大政府趕在去年年底,也就是趕在《北美自由貿易協議》規定截止日前1天,修訂《版權法》,將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版權從原來的作者終身加身後50年版權保護期限,延長至身後70年版權保護。
這意味著,版權作者去世70年後,作品才能列入公有領域。《美國版權法》自1998年起,就規定作品版權期限為作者終身及身後70年。當初簽署新《北美自由貿易協議》時,加拿大承諾按《美國版權法》標準,修訂《版權法》,協議給加拿大修訂的截止日是2022年12月31日。
據加通社報導,聯邦創新部長商鵬飛(Francois-Philippe Champagne)發聲明表示,今後《加拿大版權法》將與英國和澳洲等許多其它西方國家一致,加拿大會繼續盡到自身責任,保護藝術家、創作者和版權所有人權益,同時繼續兼顧平衡行業需求。
今後20年公有領域新增為空白
公有領域作品,是指作品可再版或改版,無需徵求版權所有人同意或支付版權費。如《綠山牆的安妮》(Anne of Green Gables)分別於1983年和1992年成為美加兩國公有領域作品,已被多次改編、重印、續前傳和出續集等。
公有領域作品,還意味著圖書館、博物館和檔案館可自由使用作品用於歷史研究,包括發布政治家和世界領導人重要文件在線檔案等。加拿大第14任總理皮爾遜(Lester B. Pearson)1972年去世,按舊法今年1月1日其生前文稿應正式列入公有領域,但按新法這一日期須推遲到2043年。
新法不具回溯性,但適用於所有按舊法在今年1月至2043年期間可列入公有領域的作家、作曲家和劇作家及其作品,這意味著在此期間公有領域不會新添作品。受影響的加拿大作家有瑪格麗特.勞倫斯(Margaret Laurence)和加布里埃.羅伊(Gabrielle Roy),以及托爾金(J.R.R. Tolkien)和羅爾德·達爾(Roald Dahl)等外國作家。
新法被指意義不大
作家協會普遍歡迎新法,認為更多版權保護能確保創作者有更多收入,就有更大動力創作更多作品。但學者、圖書館員、檔案管理員和博物館認為,收緊《版權法》,限制了多不再具商業價值的數百部作品查閱和使用。
渥太華大學網絡與電商法加拿大研究主席吉斯特(Michael Geist)認為,大多數列入公有領域的作品,通常幾乎甚至完全不再具備任何商業價值,但其中許多可能具備歷史文化價值,因此許多人對版權期限延長有些不解。
吉斯特認為,新法將作者身後版權保護期限延長20年,意義也不大,沒人會因為自己死後版權再延長20年,子孫能多受益20年,就趕緊開工寫巨著,沒人會這麼想。
吉斯特指出,延長保護只使少部分人受益,而且這一問題已經通過選擇加入條款、允許仍有商業價值的作品版權所有人要求版權延期得到解決。不僅如此,新法還擴大限制了查閱和使用孤兒作品,這些作品的版權所有人很難找到。◇
責任編輯: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