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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拉高保險業海外投資門檻 非本業投資RBC須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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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9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為強化保險業海外投資管理,金管會6日宣布,預告《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60天,保險公司若要投資海外非保險本業的銀行、證券、信用卡公司等「保險相關事業」,資本適足率(RBC)將從200%拉高至250%,且非金控底下保險公司,不得投資海外銀行。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指出,為強化保險業投資國外保險相關事業的管理,因此增列申請投資國外保險相關事業應符合的資格條件。他說,首先是拉高投資非保險本業的海外投資門檻,資本適足率須從200%上升至250%以上;其次是要訂定經營管理內部作業規範。

第三,針對有從屬關係,或有派董事、監察人的國外保險相關事業,要有資訊權取得的控管機制,包括業務稽核、會計師查核報告、金檢報告等;第四,保險業要有當地法今及組織架構權責的相關說明;最後,應具備保險相關事業所在國家的語文能力人員。

目前僅國泰人壽有轉投資海外2家銀行,包括菲律賓中華銀行、印尼Mayapada銀行,主要由國泰人壽投資、同金控下的國泰世華銀行協助管理。

張玉煇說,修正草案預告60天徵詢外界意見,視情況決定生效日期,而此案並不溯及既往,故國泰人壽持有的投資架構和比率不須立刻調整。

金管會也要求,跨業投資必須是金控旗下的保險公司,且投資銀行以同金控銀行為主要出資者,需了解當地法規與監理單位權責,並要能取得被投資公司的相關金檢報告、會計師報告,意即非金控下保險公司或金控下沒有銀行者,未來恐不得轉投資海外銀行。

在投資後管理方面,張玉煇表示,至少每季審議與核定事項,必須提保險或金控董事會、授權專責單位召開會議進行報告或討論,且年度稽核要訂有查核計畫。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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